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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區外宣辦)自2013年中央1號文件首次明確提出了家庭農場的概念,并作為一種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資格進入市場,經過近兩年的發展,秦州區家庭農場總體發展情況良好,家庭農場已成為促進全區土地流轉的新動力。
家庭農場,是指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并以農業收入為主要收入來源的新型農業市場經營主體,家庭農場的成立都是在以家庭為單位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戶發展起來的,大部分都是長期從事農業生產,并且生產經驗豐富,生產積極性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都比較明顯,對土地懷有深厚的感情的農戶。
楊勤學是小成家庭農場的負責人,他成立家庭農場就是為了讓農業生產經營效益得到進一步提升,逐步使家庭生產經營走向規模化、集約化和商品化,這就迫使家庭農場必須要有更多的土地,同時國家也出臺相應政策鼓勵土地向家庭農場流轉。
“我和我的村里好朋友的土地及親房鄰居5戶人家的土地集中起來大概有60多畝,這樣我有絕對的優勢,因為我們都是鄰居或從小都是朋友,他們的土地也閑置,好多青壯年對土地種植也比較生疏,我這些年也一直在家種地,對土地也有一定的感情,這樣我的土地流轉起來也比較容易”,楊勤學說。
目前,秦州區的家庭農場主要是以種植、養殖或以種養結合的生產經營模式,通過土地流轉等方式擴大了土地、圈舍后,僅僅家庭成員的力量已經不能滿足家庭農場適度經營的規模,這就讓流轉了土地的農民有了在家門口掙錢的機會,他們把土地流轉給家庭農場后能優先到家庭農場工作。華歧鄉羅臺村的羅海峰和羅冠軍把自家的土地流轉給家庭農場,現在他們不但能拿到土地流轉費,而且還能在農場打工,得到雙份的收入。
華岐鄉羅臺村村民羅海峰告訴記者,“我把我的18畝土地流轉給岐豐農場主,因為農場主是我們本地本村人,人既老實可靠,流轉費是發放及時,價錢也是公道合理,還把我招收在農場就地打工。”
“我現在在歧豐家庭農場打工,現在我問一年的人均收入就在7000多到8000左右,土地也給歧豐家庭農場流轉給了,下來一年的流轉費是,我們的是21畝地,下來也有個2100多,全年的全部收入,到家庭農場打工主要比起在外面打工方便一點,下來比外面收入也高,”華岐鄉羅臺村村民羅冠軍說。
經過兩年的發展,家庭農場這種新興市場經營主體的興起為我區的土地流轉市場注入了新的活力,也將對全區農業產業化進程祈禱積極地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