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和3月12日,秦州區漁政監督管理站相繼接到天水市森林公安局秦州分局和秦州區娘娘壩鎮政府移交的非法運輸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大鯢案件2起。
秦州區漁政監督管理站和秦州區畜牧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執法人員按照執法程序對當事人進行了詳細詢問,并現場制作了《詢問筆錄》、《證據登記保存清單》,經過調查取證,兩案當事人均未辦理《水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證》、《水生野生動物特許運輸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按照《農業部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對當事人下達了《漁業行政處罰決定書》,對非法運輸的7條大鯢予以沒收,并對當事人進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
通過學習教育,違法當事人充分認識到非法販運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的性質和危害,積極配合調查,接受處理,并保證今后要學法、知法,守法辦事。目前,對沒收的大鯢交由秦州大鯢自然保護區管理局保護區救護站實施救護,待傷病痊愈,進行檢驗檢疫合格后放歸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