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峰集團天河酒業生態釀酒城
第一期技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二次公示
1. 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本項目為改擴建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天水市清水縣(泰山路以南,清水縣氣象局對面)。本項目在原廠址(天河酒業)西側新征地20903.55m2,東側占地面積73651.97m2(其中新征土地49520.00㎡,轉讓綠盛堂6666.7㎡,2007年4月出讓17465.72㎡)。其中西側主要建設生活辦公區,包括綜合樓、職工宿舍、餐廳及白酒博物館研發中心;東側主要建設生產區,包括新建釀造車間、糧庫、儲酒區、污水處理站、包裝車間及相關配套設施,項目建成后,全廠區可生產成品酒5000t/a。預計2014年10月正式投入運行。
2. 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概述:
(1)項目施工期環境影響分析與評價
噪聲源:在廠址施工期間,施工機械運行時在距聲源5~15m的噪聲值達76~105dB(A),可能對周圍環境產生一定的影響。
環境空氣污染源:施工期間地基施工中由于挖取土(石)、推土及搬運泥土和水泥、石灰、沙石等的裝卸、運輸、拌合過程中有大量塵埃散逸到周圍環境空氣中極易產生揚塵,對周圍環境產生一定的影響。
水污染源:施工機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和(或)露天施工機械被雨水沖刷后產生一定量的含油污水;現場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污水,在任意排放情況下對周圍環境產生一定的影響。
固體廢棄物影響: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生活垃圾、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其它廢物的隨意堆放和任意丟棄,會對周圍環境產生一定的影響。
(2)項目營運期環境影響分析與評價
1)環境空氣
本項目運營期廢氣主要包括鍋爐廢氣、白酒生產工藝廢氣以及惡臭氣體。鍋爐廢氣主要來自燃煤鍋爐排放的廢氣;白酒生產工藝產生的工藝廢氣主要是工藝粉塵,其主要來自粉碎車間粉碎工段(糧食及包包曲的粉碎);惡臭氣體主要來自;污水處理站。主要污染物有煙塵、SO2、NOx、H2S和NH3、TSP。其不采取措施處理,會對周圍環境產生一定的影響。
2)水環境
項目運營期全廠產生的廢水主要包括:白酒生產工藝廢水、車間地面設備清洗廢水、鍋爐排污水和生活污水等。白酒生產工藝廢水主要有蒸餾工序產生的鍋底廢水及一次洗鍋廢水、發酵時酒窖池暗溝的滲漏水(黃水)、勾兌水制備廢水(勾兌時所需純水制備時產生的廢水)、車間洗瓶廢水以及冷卻水;車間地面設備清洗廢水主要包括白酒生產車間地面和設備清洗廢水;鍋爐排污水主要為鍋爐房產生的廢水;生活污水主要為辦公樓、宿舍樓和食堂產生的廢水。生產廢水產生量為167.1m3/d,廢水中污染物濃度較高,必須經過廠區內自建的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綜合利用,否則上述廢水任意排放或者不達標廢水排入牛頭河,會對區域地表水體產生一定的影響。
3)聲環境
本項目運營期噪聲主要來自廠房生產設備運行過程中所產生的機械噪聲、污水處理站機泵、鍋爐房鼓風機、引風機等設備運轉產生的噪聲,噪聲源主要為鼓風機、引風機、壓縮機、真空泵等各類機械設備,其噪聲源強在80~105dB(A)。經過預測分析,其噪聲源在廠界四周的貢獻值均較低。不會對周邊敏感點產生大的影響。
4)固體廢棄物
本項目運營期固體廢物主要包括生產工藝產生的酒糟、鍋爐爐渣、廢紙盒、廢瓶渣(桶)、辦公人員的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站產生的污泥。副產品、不可用廢棄物、生活垃圾隨意堆放所產生的廢水、廢氣會對周圍環境產生較大的影響,廠方在生產過程中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環保措施,及時處置,減輕環境影響。
3.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對策和保護措施
環境空氣:在施工期間采取有效的抑塵措施,主要措施包括:施工場地的灑水抑塵,限制施工車輛車速,另外區域開挖后及時回填、夯實,做到有計劃開挖,有計劃回填,減少了裸露地表,減少了揚塵的產生。
施工廢水:主要是施工機械、車輛的沖洗廢水以及施工人員產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上述廢水用于廠區建設過程中地面灑水降塵。加強環境管理,嚴禁施工廢水外排。
施工期固體廢物:主要來自于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員產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將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臨時堆放在施工場地,計劃送至清水縣生活垃圾填埋場處理。
施工期噪聲:主要是以推土機、攪拌機、切割機和運輸設備為主的流動非穩態聲源,各種噪聲在施工場地附近50m范圍內產生較大的影響。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的規定,以免造成較大的環境噪聲影響。
(2)營運期污染防治對策和保護措施
環境空氣保護措施
鍋爐廢氣治理措施:鍋爐廢氣經麻石水浴沖擊式除塵器除塵脫硫后,SO2排放濃度為520mg/Nm3,煙塵排放濃度為100mg/Nm3,SO2和煙塵的排放濃度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2371-2001)Ⅱ時段二類區標準。本項目采用的濕式除塵脫硫措施符合環保要求,治理措施在技術上可靠、可行。
工藝粉塵治理措施:工藝粉塵經車間內安裝布袋式除塵器,可保證室內粉塵濃度低于100mg/m3,其排放濃度未超過《大氣污染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最高允許排放濃度120mg/m3。
惡臭氣體治理措施:項目產生的惡臭氣體對評價區環境空氣質量影響較小,惡臭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明顯的污染影響。
廢水治理措施
項目產生的廢水去向為:鍋爐排污水排入廠區蓄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綠化;生活污水、白酒生產工藝廢水以及地面設備清洗廢水等經收集后排入新廠區的污水處理站,經處理達標后優先考慮回用和循環利用,不能循環利用部分經管道排入牛頭河。項目廢水產生量為167.1m3/d;進入循環冷卻集水池回用7.6m3/d;進入蓄水沉淀池回用1.2m3/d;黃水綜合利用0.5m3/d(占總量50%);進入廠區自建污水處理站的廢水量為158.3m3/d;經污水處理廠處理后回用72.6m3/d;廢水排放總量為94.5m3/d。
本項目產生的廢水進入廠區自建的污水處理站處理時,遵循“濃淡分家”原則,即:將高濃度廢水進入高濃廢水處理系統處理后,再與中低濃度廢水混合后進入中低濃廢水處理系統處理。廢水處理采用厭氧好氧生化處理工藝,經處理后,污染物的排放濃度達到《發酵酒精和白酒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1-2011)(自2014年1月1日起)現有企業表2中直接排放標準要求(CODCr:100mg/L;BOD5:30mg/L;SS:50mg/L;氨氮:10mg/L)。
固廢環境保護措施
改擴建完成后全廠的固體廢物量為:酒糟產生量約為7585t/a(含水率50%);爐渣產生量約為1000t/a;廢紙盒產生量約為60t/a;廢瓶渣(桶)產生量約為50t/a;生活垃圾產生量約為59t/a;污泥產生量約為290t/a,含水率約為75%。固體廢物總量為9044t/a。酒糟可作為養殖飼料外售;爐渣可用于鋪路或外售磚廠;廢紙盒和廢瓶渣(桶)出售給廢物回收公司綜合利用;生活垃圾和污泥統一收集后運至清水縣環保局指定的垃圾場填埋處理。
噪聲防治措施
對噪聲較高的聲源采取建立單獨隔聲間,隔聲間內墻貼吸音板等吸音材料。鼓風機、引風機、壓縮機、真空泵安裝采取防震、減震措施,并安裝消聲器。采取上述措施可使廠界噪聲控制在《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內。
4.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本項目建設符合國家、地方的產業政策,選址合法合理,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術經濟可行,排放的污染物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在切實落實環評要求的各項環保措施落實到位,從環境保護的角度分析,本項目是可行的。
5.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關心本項目建設的單位、組織和個人均可在公示期內向環評單位索取本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
6.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為本工程附近的居民、單位、相關主管部門以及對本項目關心的公眾、社會團體;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公眾關于建設項目對所在區域環境影響的看法,項目對當地經濟的影響,項目運營期對公眾的主要影響,公眾從環保角度對項目的態度和關注程度,公眾對項目的意見和建議。
7.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以通過發送電子郵件、電話、傳真、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昊峰集團天河酒業生態釀酒城第一期技改擴建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和看法。
環評單位:蘭州交通大學環境影響評價所
郵箱:wangzheng@mail.lzjtu.cn
電話:0931-4938227
傳真:0931-4956357
聯系人:王拯
建設單位:甘肅天河酒業有限公司
聯系人:趙主任
聯系電話:18009383099
8.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自本公示發布起10個工作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