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文旅廳公示了甘肅省第五批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建議名單,我縣清水小曲項目成功入選,具體名單如下:
清水小曲是清水人民在勞動之余,日常生活,及婚喪節慶用以抒發情懷、娛樂消遣的民歌形式。其特征與當地方言緊密結合,具有濃郁的地方特色。其歷史悠久、傳承廣泛,內容涉及農村日常生產、生活,以反映農村婦女情愛,追求美滿婚姻和幸福生活者居多,還有一部分以歌頌傳統忠義、美德故事為主要內容,敘事完整,情節感人,文學色彩濃厚,極富教化意義。清水小曲有史可考始于秦漢,形成于明末清初,民國初期空前興盛,曲目極為豐富。
據晉《博物志》記載,漢代清水民間就已流傳著“舞散樂”,從縣博物館館藏文物晉代樂伎傭能夠說明,當時已有樂器為演唱伴奏的藝術表演形式。80年代出土的北宋磚雕上也能看到穿長衫、腰系羅裙、腰掛蝴蝶結的人物造型圖案。據《清水文化志》記載,明萬歷四十一年(公元1613年)遠門鄉部分村莊在春節、中秋、端午等傳統節日里就已演唱四人小曲。明崇禎元年(公元1628年)白駝村出現為富戶祝壽的小曲演唱,之后在西部各鄉鎮陸續出現了“道情”、“秧歌”、“小曲”等民間藝術表演形式,田間地頭也有了遙相對唱的“山歌”。到清·順治末年至宣統元年(公元1661——1909年)全縣有小曲班社38家,道光年間,小曲形成了“坐唱”、“清唱”、“對唱”、“群唱”、等多種表演形式。民國時期發展為“地攤子”,開始有簡易樂隊,由一把板胡、二弦伴奏,另一人打一竹板演唱,后來發展成為引子曲牌套體形式,增加了二胡、笛子、月琴、大鑼、碰鈴等樂器。當時全縣成立半職業性小曲班社達50余家。
上世紀七十年代,為挖掘整理民間民族優秀文化遺產,縣文化館于1980年組織,收集整理了共計一百余首民間小曲,樂曲結構短小,有著獨特的藝術風格和廣泛的群眾基礎。
(來源:清水縣融媒體中心 轉載:康翠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