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縣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于嚴格落實境外來清返清人員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11號)
為有效防范和應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輸入,保障廣大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進一步鞏固提升全縣疫情防控成效,現就切實加強境外來清返清人員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擬從境外來清返清人員,其親屬要主動做好回國人員的思想工作,如非必要,暫緩回縣。確需來清返清人員,由其親屬在其入境前,提前向所在鄉鎮、村(社區)報備,無固定住所的,向當地派出所報備。
二、擬從境外來清返清人員的接待、商務、用工單位,要按照“誰接待、誰負責”“誰邀請、誰負責”“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主動向行業主管部門、所在鄉鎮、村(社區)報告。境外來清返清人員到達后,要第一時間主動將本人基本信息、入境時間、途經口岸、交通工具、到達前14天健康狀況等信息向所在鄉鎮、村(社區)、工作單位和縣聯防聯控辦公室報告,主動配合落實好集中或居家隔離醫學觀察14天等措施。如不及時報告,造成疫情傳播風險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三、境外來清返清人員在路途中必須做好自身防護,盡量避免與他人接觸,自覺服從和接受管控,降低感染風險。
四、火車站、汽車站等交通站點要切實加強體溫檢測和分類處置工作,及時將境外來清返清人員信息報告縣聯防聯控辦公室并采取相應防控措施。
五、來清返清外國公民與中國公民采取相同的管理辦法,居住地鄉鎮、村(社區)、工作單位要落實“一人一案”措施,提供必要的保障和協助,解決好生活和工作方面的實際困難。
六、鄉鎮、村(社區)、接待單位、賓館酒店等必須做好境外來清返清人員的信息登記和健康登記,第一時間向縣聯防聯控辦公室報告,配合縣聯防聯控辦公室落實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措施。
七、鼓勵廣大群眾對未如實報告、登記的境外來清返清人員進行監督。對刻意隱瞞接觸史、旅居史、故意謊報病情,拒不執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境外來清返清人員,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縣聯防聯控辦公室聯系電話:0938-7151101 7151104
清水縣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辦公室(代)
2020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