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越垠就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約談政府部門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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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清水縣委副書記、縣長馬越垠就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對政府部門負責人進行了集體約談。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牛永禎,副縣長王懷珍、李寶玲出席約談會。縣政府辦、監察局、發改局、財政局、公安局、人社局、工商局、國土局、住建局、審計局、統計局、工信局、交通運輸局、安監局、農業局、水務局、林業局、教體局、衛計局、文廣局、藥監局、司法局、民政局主要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馬越垠指出,政府系統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規定實施以來,縣政府各部門堅持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作為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重大政治任務,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層層傳導壓力,有力地推動了主體責任的落實和黨風廉政建設的深入開展。各部門必須深刻認識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重要意義,把黨風廉政建設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實在行動上,在思想上時刻清醒、態度上旗幟鮮明,切實增強履行主體責任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馬越垠要求,要進一步明確責任擔當,切實把主體責任“抓在手中”。 一要增強責任意識。主要負責同志要承擔好從嚴治黨、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其他班子成員要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認真負責地抓好職責范圍和分管領域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做到工作職責和權力管到哪里,黨風廉政建設的職責就延伸到那里,確保主體責任落實不留“空白”、壓力傳遞不留“空檔”。二要增強主角意識。參加今天集體約談的都是縣政府組成部門的主要負責同志,既是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主體、落實主體,也是工作主體、推進主體,要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首要、直接、全面責任,當好“主角”,挑好“大梁”。要加強學習,準確把握中央和省、市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所采取的一系列重大舉措和縣委、縣政府的具體部署。進一步增強落實主體責任的自覺性和積極性,定期研究和部署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定期督促檢查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著力把管黨治黨的責任體現在日常管理監督中,真正把責任盡到位、落到實處。三要增強擔當意識。始終堅持把黨風廉政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切實把黨風廉政建設各項任務橫向落實到班子成員,縱向落實到基層黨組織,使黨風廉政建設層層有責任、人人有擔子。四要增強自覺意識。各部門要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四種意識”,自覺接受紀委和群眾監督,切實當好黨風廉政建設的標桿和榜樣。
馬越垠強調,各部門要進一步強化措施,形成上下貫通、逐級負責、全面落實的完整鏈條。 一要建立長效機制。要認真對照市、縣委和縣政府黨組《實施辦法》,結合各自實際細化、實化落實的辦法和措施,進一步健全“一把手負總責、班子成員分工負責、各工作部門各負其責”的責任體系,完善促進主體責任落實的工作制度,制定科學有效的工作措施,切實把集體領導責任、主要負責人的第一責任、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職責范圍內的領導責任以及紀檢部門的監督責任落到實處,努力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二要落實約談制度。要建立落實好對下約談制度。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每年至少約談班子成員1到2次,班子成員至少約談分管工作單位負責人2次,并根據需要隨時進行約談,要專門約談,做好記錄,約談雙方要簽字。要建立談話提醒制度。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與班子成員、班子成員與分管工作單位負責人要經常主動談心談話,對存在的問題早提醒、早告誡、早糾正;班子成員之間要結合民主生活會、“三會一課”,開展真誠的談心談話,相互提醒、相互監督、相互關心、相互幫助。三要強化監督問責。各部門一把手要積極支持同級紀委履行監督責任,主動接受紀委的監督,發揮好同級紀委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