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不斷推進群眾性精神文明建設和全國縣級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深入開展,進一步發揮“清水好人”的典型示范作用,積極培育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全縣實現精準脫貧,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強大精神動力和道德支撐。今年以來,清水縣廣開渠道,嚴格推選模范典型,從在清水工作、生活、學習的所有市民和在外地工作、生活、學習的清水籍市民中評選出助人為樂、見義勇為、誠實守信、敬業奉獻、孝老愛親、勤勞節儉等方面表現突出、事跡感人、群眾認可的“清水好人”將通過多種形式,以講故事的方式,廣泛宣傳“清水好人”的先進事跡和高尚精神,與廣大市民一起走近好人、分享感悟,形成人人學習好人,人人爭做好人的良好氛圍。
【清水好人】
張小強:剛正不阿 秉公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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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強,是清水縣檢察院的一名檢查官。剛正不阿、大公無私是他留在群眾心中的高大形象,更是他作為一名檢察官長期堅持的信念。
1996年,張小強被分配到清水縣檢察院反貪部門工作。在反貪部門工作,張小強明白其中的重擔,那時候的他白天跟同事跑案子,晚上回家翻案卷,只要有不懂的地方,他總是第一時間向領導詢問,直到把不懂的地方弄懂為止。堅持不懂就要問的張小強,終于從一個只有理論沒有實踐的小伙變為了一個業務熟練的骨干。由于工作性質的特殊性,在辦案中難免會有找他說情的,有請他吃喝的,他都會一概謝絕,“打鐵還要自身硬”,這是他時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就這樣,張小強從一名書記員到助理檢察員,再到如今的反貪局副局長,他一步一個腳印的走來,整整18年。
張小強自任助理檢察員以來,貪污賄賂案件從線索調查到偵查終結,都要從他手里過。在辦案中,他堅持以法感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教育、攻心和感化相結合,近5年來他主辦和協助辦理貪污賄賂的案件29件44人,其中大案6件13人,起訴法院后均作了判決,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230多萬元。張小強從事反貪工作以來,憑著對黨的忠誠,對檢察事業的熱愛,憑著正義感和責任心,奮斗在反貪一線,為清水縣檢察院做出了杰出貢獻。
在思想上、組織上、行動上始終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工作扎實肯干,作風民主,有創新精神和吃苦耐勞精神,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工作水平,這是檢察院領導對張小強的評價,也是對他多年來在反貪工作的一個肯定。
出色的工作業績也為他帶來了榮譽,1997年、2000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10年、2011年、2012年前后共8次獲得清水縣檢察院授予的“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2008年、2009年獲得清水縣“優秀公務員”稱號;2009年獲得省級表彰“榮立二等功”;2013年被評為清水縣檢察院“辦案標兵”。
認認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他時時刻刻都銘記自己是一名檢察官,嚴守著檢察職業道德操守,以自己的實際行動證實了一個反貪干警剛正不阿、秉公執法的崇高情操和人格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