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圖片20141212165153.jpg](/Files243/BeyondPic/2014-12/12/1412121727bf31e400982d323c.jpg)
12月9日至10日,清水縣委統戰部、縣民族宗教事務局舉辦民族宗教政策法規培訓班,傳達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精神,對縣委統戰部、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干部職工、各鄉鎮分管領導、縣內宗教負責人及宗教場所管委會主任、宗教職業人士進行政策法規培訓,進一步提升全縣宗教管理水平,保證宗教活動依法開展,促進全縣社會大局和諧穩定。縣政府副縣長安智輝出席培訓會議。
在為期兩天的培訓中,縣委黨校講師和縣委統戰部、縣宗教局負責人分別從發揮宗教正能量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宗教事務依法管理及嚴格落實《宗教事務條例》等方面,對廣大宗教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法規培訓,明確要求廣大宗教工作人員要在《憲法》允許的范圍內活動,個人服從組織,局部服從全體,學會依法依規處理民族宗教事務;要認真學習《憲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嚴格落實《宗教事務條例》,嚴格規范宗教事務管理和宗教活動秩序,保持宗教領域的團結穩定,在構建和諧清水、美麗清水、平安清水中發揮積極作用,為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步伐做出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