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清水縣公檢法司第二次“四長”聯席會議在縣檢察院召開。清水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王馬代出席會議,縣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司法局、信訪局等單位領導及公檢法分管刑事工作和相關科室負責人參加會議。
清水縣檢察院檢察長郭懷煒主持會議,會議首先聽取了公檢法司四部門領導對第一次聯席會議相關問題貫徹落實情況的匯報。隨后,大家圍繞捕后輕刑化、捕后變更措施、輕傷害案件及時取證、取保候審的適用標準等問題進行了深入的探討交流,形成了一致意見。會議還組織大家學習了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會議精神,并聽取了全縣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的辦理情況通報。
王馬代充分肯定了第一次聯席會議取得的成果,并對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一是要認真貫徹落實本次會議精神。要認真梳理本次聯席會議提出的問題和解決辦法,形成會議紀要,按會議達成的一致意見推動相關問題的有效解決,切實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共同維護全縣社會政治穩定;二是要繼續完善聯系會議機制。聯席會議有利于互通情況、減少分歧、形成共識、推動工作。要進一步完善好、發揮好、堅持好,建立長效機制,重點健全完善檢調對接機制、刑事案件信息共享機制、重大案件集中會審機制、重要司法文件會簽機制、偵查階段律師介入和法律援助機制,努力形成全縣政法機關協調配合,分工負責,相互制約的“大政法”一盤棋格局,促進聯席會議常態化、信息共享科學化;三是要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縣政法系統要把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作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的重要政治任務,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學習領會,切實把思想認識統一到全會精神上來,迅速掀起學習貫徹全會精神的熱潮。
今年以來,清水縣通過公檢法司“四長”聯席會議,深入探討縣公安局、縣人民檢察院、縣人民法院、縣司法局關于輕傷害案件的批捕、案件提前介入,報批前案件溝通、刑事案件取證,證據、贓物移送,對非監禁刑罪犯移交社區矯正等工作中面臨的實際問題,達成了一系列提升司法效能的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