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清水縣全面貫徹中央和省市委有關會議精神,加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權重,堅持在日常工作中不斷強化黨委的主體責任、充分發揮紀委的監督責任,不斷增強了各級黨組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的自覺性和責任感。充分發揮黨委在反腐倡廉建設中的統一領導作用,大力支持紀檢監察機關“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更加突出紀檢監察機關的執紀問責職能,努力解決了不愿抓、不敢抓、不會抓黨風廉政建設的問題。通過強力推進“兩個責任”落實,不斷增強了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永葆黨的先進性與純潔性的政治定力。
在近日召開的清水縣委十四屆九次全委(擴大)會議上,清水縣委書記劉天波強調,今后將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全力以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一是強化政治自覺,始終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時時放在心上、牢牢扛在肩上、緊緊抓在手上,切實做到政治上必須堅定、不能搖擺,與中央和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毫不動搖地貫徹中央的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決策部署;二是落實有效抓手,嚴格履行黨委(黨組)的集體領導責任、主要負責人的第一責任和班子其他成員職責范圍內的領導責任“三大職責”,抓實嚴明政治紀律、選好用好干部、加強作風建設、堅決懲治腐敗、規范權力運行、著力深化改革、做到表率引領“七大任務”,健全組織領導、責任分解、壓力傳導、履責報告、聯系群眾、督促檢查、考核評價、責任追究“八大機制”,拓展聯村聯戶、效能風暴、先鋒引領“三大行動”,實行圖表式分責、鏈條式傳導、網格式覆蓋、倒逼式追責,形成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總抓手。三是抓牢著力重點,把強化教育警示、強化剛性約束、強化監督管理、強化懲治震懾貫穿于反腐倡廉全過程。
(紀檢監察干部收聽收看黨風廉政建設政策宣講報告視頻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