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水縣委書記劉天波同志在檢查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時要求:全縣各級黨政組織和黨員干部一定要把認真查擺“四風”方面的突出問題作為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在重中之重,認真找、詳細查、深刻剖、扎實改,堅決以作風的轉變推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扎實深入開展;一定要把學習習總書記關于“三嚴三實”的重要論述作為立身立言的重要標準,以“五嚴格十嚴禁”約束自己、管住自己。
一要嚴格執(zhí)行規(guī)定。《黨政機關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條例》、《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guī)定》、《關于厲行節(jié)約反對食品浪費的意見》必須全面貫徹落實, 公務接待必須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開展。嚴禁超標準提供高檔菜肴,嚴禁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嚴禁工作日期間飲酒。
二要嚴格公車管理。嚴禁城區(qū)上下班公車接送,嚴禁公車私用和公車在酒店、商場以及娛樂場所門口停放。
三要嚴格干部管理。嚴禁黨員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出入娛樂場所用公款參與消費,嚴禁公職人員在公務接待和休息期間著統(tǒng)一制服出入茶樓酒店”。
四要嚴格會議籌辦程序。凡以縣委、縣政府名義召開的各類會議,必須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同意,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統(tǒng)籌協(xié)調,按程序通知安排。要求各鄉(xiāng)鎮(zhèn)、縣直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參加的會議,必須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并報請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同意。縣直單位和部門召開的專業(yè)性會議,必須經縣委、政府分管領導審批并報經主要領導同意,不相關的部門和分管以外的縣級領導一般不出席會議。但凡能通過電話、文件、傳真或其他方式傳達上級精神、部署工作的,一律不再召開會議;對會議時間、參會范圍相近或內容相關的,一律合并召開,泛泛提要求的會議一律不開。嚴禁擅自組織召開各類會議;嚴禁替會、溜會和違反會場紀律。
五要嚴格執(zhí)紀問責。縣紀委監(jiān)察局要鐵面執(zhí)紀,嚴禁“留情面、裝好人”。
至目前,全縣共有20名黨員干部因違反以上規(guī)定被誡勉談話,16人全縣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