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上午,清水縣委書記劉天波主持召開專題會議,傳達學習了省委有關領導關于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上雙十條規定的講話精神,并就認真貫徹落實好有關規定提出具體要求。縣委副書記、縣長馬越垠,縣委常委、紀委書記牛永禎,縣委辦、人大辦、政府辦、政協辦、紀委、財政、審計、督查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會議。
會議指出,省委主要領導的批示和講話的精神實質,就是要正確領會中央八項規定和省上雙十條規定的深刻內涵,就是要讓各級領導消除官本位思想,樹立為民服務和自我革命的意識,并在具體工作中嚴格貫徹落實。
會議要求,各級領導和分管領導要從自身做起,帶頭執行,嚴格遵守相關規定;縣委辦、政府辦要再次細化方案,下發通知,對各部門、各單位提出具體要求;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落實接待標準,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不準超標接待,不能隨意遲到早退和提前放假,不得亂用公款;紀委、監察、財政、審計等部門要發揮各自的監管作用,提前介入、督促檢查,對違反中央和省上有關規定的行為嚴肅查處。
會議強調,年關將至,是抓干部作風紀律、改變接待方式的關鍵階段,縣委辦、政府辦、紀委、監察、和督查室要成立工作組,加大抽查、檢查力度,認真開展明查暗訪工作;要制定接待工作的實施細則,明確接待標準和規格,使這項工作具有明確的操作性和可行性;要嚴格規范領導干部的用車、參會等工作行為,嚴格控制出席各類會議和參與社會活動的范圍。相關部門要帶頭執行中央和省上的有關規定,嚴禁在節假日期間利用公款發放獎品或互相送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