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清水縣委書記劉天波主持召開第十四屆縣委第12次常委會議,縣委常委馬越垠、趙云清、牛永禎、馬小龍、馬利民、張秀麗、剡海明、孟曉龍出席會議;縣政協主席陳喜祥、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梁桂林,副縣長蔡俊杰、安和平、何敬忠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列席會議。
會議研究了《清水縣重點工作和重大項目問責辦法(試行)》、《清水縣會議管理辦法》、《清水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試點實施方案》、《清水縣婦女發展規劃(2011—2020年)》、《清水縣兒童發展規劃(2011—2020年)》、《在“聯村聯戶、為民富民”行動中進一步做好婦女小額擔保貸款工作的實施方案》、《清水縣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方案(試行)》和《清水縣文化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縣委書記劉天波講話)
會議原則同意縣紀委關于《清水縣重點工作和重大項目問責辦法(試行)》的匯報。該試行辦法參照《公務員法》、《行政監察法》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問責對象為各重點工作、重大項目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牽頭部門、責任單位的一把手、負責人、分管領導和相關責任人。問責方式包括誡勉談話、書面檢查、通報批評、調整工作崗位、停職檢查、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建議免職等方式。問責堅持權責統一、實事求是、有錯必究、追究過錯與工作責任相適應、教育與懲戒相結合的原則進行。
會議決定《清水縣重點工作和重大項目問責試行辦法》自今年6月1日起實行。會議要求縣直各部門、各鄉鎮和省市駐縣各單位要以《辦法》的出臺為契機,對照年初責、諾、評中所承擔的重點工作和重點項目建設任務,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促進各項工作有條不紊開展。縣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要履行好《辦法》中所規定的相關職責,認真抓好問責事項的落實,努力促使縣委、縣政府各項決策部署和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縣委副書記、縣長馬越垠講話)
會議原則同意縣人社局關于《清水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試點實施方案》的匯報。《方案》確定參保范圍包括:年滿16周歲以上(不含在校學生)不符合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鄉居民。參保人繳費設每年100至1000元之間10個檔次,可自主選擇1個標準繳費,多繳多得,中央財政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省、縣財政分別給予補貼。年滿60周歲的參保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養老金為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兩部分,基礎養老金為每人每年600元,個人帳戶養老金按照個人儲存按比例情況進行計發。
會議強調,實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對于建立健全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保障城鄉居民基本生活、統籌城鄉社會協調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鄉鎮和縣直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順利開展。要進一步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提高城鄉居民參保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不斷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切實解決城鄉居民老有所養問題。
會議原則同意縣委辦關于《清水縣會議管理辦法》的匯報,要求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全縣各類會議管理,控制會議數量,提高會議質量和效率,增強議事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水平,確保全縣各項工作統籌兼顧、整體推進、有效落實。
會議原則同意縣教體局關于《清水縣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方案(試行)》的匯報,要求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實施工作,嚴格按照政策規定在全縣范圍內實施營養改善計劃,切實改善全縣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營養狀況,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在實施過程中尤其要加強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學生餐飲安全。
會議原則同意縣婦聯關于《清水縣婦女發展規劃(2011—2020年)》和《清水縣兒童發展規劃(2011—2020年)》的匯報,要求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認真對照規劃組織實施,最大限度保障婦女兒童權益,滿足婦女兒童身心發展需要,促進男女平等、兩性和諧。
會議原則同意縣婦聯關于《在“聯村聯戶、為民富民”行動中進一步做好婦女小額擔保貸款工作的實施方案》的匯報,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增強發展意識、機遇意識和責任意識,按照省、市相關文件要求,進一步加強領導,靠實責任,通力協作,全力抓好婦女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的落實,力爭2012年全縣發放婦女小額擔保貸款2億元以上,扶持4000名農村婦女創業就業。要以聯村聯戶為載體,以實施婦女小額擔保貸款為抓手,以為民富民為目的,重點扶持發展農業支柱產業、有市場前景的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養殖業和農家樂等新興產業、婦女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及大戶帶動小戶產業協會,進一步促進全縣農村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努力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
會議原則同意縣文廣局關于《清水縣文化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匯報。要求縣文廣局等相關部門要按照省、市要求,快速有序推進我縣文化體制改革工作,為我縣文化事業發展注入新的活力,推進我縣文化產業大發展大繁榮。
會議還研究了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