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清水縣人民政府縣長馬越垠主持召開縣十六屆人民政府第15次常務會議,專題研究《清水縣文化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副縣長馬小龍、馬利民、安和平、何敬忠,縣政府辦公室主任趙貴平出席會議。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宋宏亮、縣政協副主席周具珍、縣公安局局長王康壽、縣監察局局長成接福,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畢德政、潘隨林、段昺、邵繼平及組織部、宣傳部、文廣局、人社局、財政局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列席會議。
會議指出: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涉及面廣,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文化事業單位和文藝院團改革是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重點內容,是增強單位內部活力、提高公共服務質量和效率的需要。
會議要求:縣政府分管領導和各成員單位要嚴格按照省、市確定的改革時間和任務要求,建立各項改革任務銷賬制度,加快推進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制、文化院團改制、廣電網絡整合等重點工作,確保各項工作任務按期全面完成。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堅定院團改革的發展方向,明確改革的基本原則,即政府支持力度不減、院團的公益方向不改、退休人員的身份不變,確保通過改革達到激發活力、多出精品、繁榮文化的目的。二要抓住改革的關鍵環節,吃透改革精神,在人員安置、經費保障、機制創新等三個環節找到一個共贏的改革方式和路徑。三要加大改革的推進力度,建立和完善富有活力的文化管理體制和文化產品生產經營機制,促進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協調發展。四要全力以赴做好改革后的各項后續管理工作。對轉制改為企業的文化單位,縣文化主管部門要加強管理、指導和服務,不能因轉制改企而出現職工思想混亂、文藝隊伍不穩、創作表演水平下降的情形,確保文化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縣委副書記、縣長馬越垠講話
縣委常委、副縣長馬小龍講話
縣委常委、副縣長馬利民講話
副縣長何敬忠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