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縣安排部署機關作風效能突出問題綜合整治工作
9月30日下午,清水縣在縣委四樓會議室召開會議,專題安排部署全縣機關作風效能突出問題綜合整治工作,縣委常委、紀委書記、縣機關作風效能突出問題綜合整治活動領導小組副組長牛永禎出席會議,并就抓好綜合整治工作提出具體要求。縣機關作風效能突出問題綜合整治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督查組、宣傳組、問題處理組組長、副組長,督查小組組長參加會議。
牛永禎指出,這次機關作風效能突出問題綜合整治工作是縣委加強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對進一步轉變機關作風,提高行政效能,優化發展環境,推動科學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牛永禎要求,縣機關作風效能突出問題綜合整治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及各督察組、宣傳組、問題處理組負責人要高度重視綜合整治工作,按照9月29日召開的全縣重點工作“百日會戰”暨機關作風效能突出問題綜合整治工作動員大會的要求,認真開展好綜合整治各項工作,以機關作風效能突出問題綜合整治促進當前全縣各項工作的開展,以工作成效和群眾滿意度檢驗機關作風效能突出問題綜合整治工作的實際效果。督察組要盡快深入各部門、各鄉鎮,督察自查整改落實情況。要本著“有什么問題就解決什么問題,什么問題突出就重點解決什么問題”的原則,對督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要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督促抓好整改,對整改不力或干部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要及時移交問題處理組核實處理;構成犯罪的,要及時移交司法機關依法查處。要通過綜合整治,通報一批反面典型,整治一批典型案例,查辦一批違紀案件,解決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促進全縣行政行為明顯規范,工作效能明顯提高,發展環境明顯改善,群眾滿意度明顯上升。宣傳組要采取各種形式開展宣傳工作,通過宣傳教育進一步提高廣大黨員干部對加強作風效能突出問題綜合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引導廣大干部職工自覺參與這項工作,積極開展突出問題自查自糾和綜合整治,以實際行動改進作風、提高效能、破解難題、取信于民。
從2011年9月下旬至2012年1月上旬,清水縣在全縣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重點服務行業和窗口單位集中開展為期4個月的機關作風效能突出問題綜合整治工作。綜合整治包括10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機關紀律松懈、管理不規范的問題;二是文風會風問題。三是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四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問題。五是對群眾訴求和社會矛盾不能及時有效解決問題。六是不能有效履職盡責,重大項目和重點工作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問題。七是領導班子不團結、不進取問題。八是黨員干部以權謀私問題。九是政務不公開,財務管理混亂問題。十是失職瀆職及其它消極腐敗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