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清水縣委宣傳部
共青團清水縣委
清水縣教育體育局
清水縣廣播電影電視局
清水縣文化文物旅游局
清團聯發〔2010〕4號
關于舉辦“鑫燁杯”青少年才藝電視大賽的通知
各鄉鎮團委,縣直事業單位、學校團委(總支、支部)、少工委:
為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精神,弘揚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加快青少年文化陣地建設,為廣大青少年提供一個相互交流和學習的藝術平臺,推進富裕、和諧、文明、魅力新清水的發展。共青團清水縣委擬舉辦以“美麗清水我最炫”為主題的清水縣“鑫燁杯”青少年才藝電視大賽活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時間地點
1、比賽時間
大賽活動從2010年10月15日起到12月30日結束。具體分為宣傳報名(10月15日—11月20日)、海選賽(11月21日—11月30日)、晉級賽(12月1日—12月10日)總決賽(12月11日—12月20日)、頒獎晚會(12月30日前,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共四個階段。
2、比賽地點
比賽活動在縣老年活動中心舉行,頒獎晚會在藍星賓館會議廳舉行。
二、參賽對象
具有藝術特長、年齡在5--35歲的全縣幼兒和青少年,分幼兒組(5-7歲、2003年9月30日至2005年10月1日出生)、少年組(8—15歲、1995年9月30日至2003年10月1日出生)、青年組(16—35歲、1975年9月30日至1995年10月1日出生)。
三、參賽項目
聲樂、器樂、曲藝、舞蹈、戲曲、武術。
四、比賽規程
1、比賽辦法
活動采取逐級比賽方式進行,分為海選賽、晉級賽、總決賽、每組比分前30名的選手進入晉級賽;各組晉級成功的20名選手以抽簽的方式確定順序,每組比分前10名的選手以十強的身份進入總決賽,各組十強選手采取抽簽的方式確定比賽順序,分別角逐各種獎項。
海選階段每次比賽設評委三名,采取現場評定形式,三名評委有兩人以上認可即直接晉級,否則即為淘汰。晉級賽階段設評委五名,采取現場評定形式,評委有四人以上認可即直接晉級,三人認可兩人不認可為待定,三人不認可即為淘汰;待定選手必須通過展示才藝得到四人以上認可才能進入總決賽。總決賽階段設評委十名,采取現場打分形式,以分數的高低確定選手名次。
比賽除評委現場打分外,還采用網絡投票(網絡投票在清水縣政府網站進行,網址:www.tsqs.gov.cn)、短信投票的方式,評出幼兒組、青少年組、青年組“最佳人氣獎”各1名。
比賽過程邀請清水縣公證處全程公證。
2、比賽要求
(1)本次比賽全程將在清水電視臺播出,要求參賽者妝容、服飾大方得體,符合所展示才藝內涵。
(2)比賽所需道具、伴奏光盤、樂器及其他物品均由參賽選手自行準備。
(3)選手憑參賽證進場,經工作人員核對后方可表演,參賽選手及家長必須聽從安排,遵守比賽規則,違者按棄權處理。
(4)因故未參加比賽的,視為自動放棄,不退還參賽費。 3、獎項設置
本次大賽設少兒組、少年組和青年組冠、亞、季軍各一名,各組分別評選出五強、十佳選手。并設“最佳人氣獎”、“最佳表現獎”、 “最佳才藝獎”、“優秀指導教師獎”、“優秀組織獎”等獎項。每位獲獎選手將獲得獎杯一個,精美獎品一份。
五、報名方式
1、本次大賽報名設兩個總報名點:團縣委辦公室、文化館辦公室。學生參賽可以在各校團委書記或少先大隊輔導員處報名,由學校匯總后上報組委會辦公室。
2、報名選手需交參賽費20元,填寫報名表一份,交近期2寸彩色照片一張、本人戶口復印件或身份證復印件一份。12歲以下參賽選手須委托監護人代為報名。
3、報名表格可在清水縣政府網站下載。
附件:清水縣鑫燁杯青少年才藝電視大賽報名表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