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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妥善安置師范類畢業生 |
(2006-9-15 10:53:59) 有位讀者讀過此文 來源:天水日報 王若冰 惠富強 打印本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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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縣教育體育局認真貫徹落實有關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會議精神,將師范類畢業生就業工作與學校布局調整和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相結合,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積極創造條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絕大多數師范類畢業生學有所用,妥善安置。 清水縣教育體育局將畢業生就業分配工作作為關系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的大事。2005年,該局共登記持就業報到證和報到通知書的師范類大專畢業生152人,其中直接大專畢業生116人,“3+2”大專畢業生36人。今年8月10日,縣政府專門召開常務會議,結合清水縣畢業生就業工作實際,制定了就業方案。對直接大專畢業的116人,以當年入學時的高考成績360分劃線,對高于錄取分數線的94人通過考試、試講和考核的辦法競爭上崗,協議就業,全部充實到農村中學任教,工齡從2006年9月起計算;對低于高考錄取分數線的22人及36名“3+2”師范類大專畢業生,通過考試、試講和考核,協議就業,全部充實到鄉鎮中心小學以下的農村小學任教,每月發放生活費500元,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錄用為正式教師,工資以試用期標準發放,不合格者緩期錄用,工齡從2006年9月起計算。 另外,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清水縣教育體育局努力做到計劃、政策、崗位、去向和辦事程序公開透明,同時,還堅持以下幾個原則;一是堅持師范類畢業生在教育系統內按編制和崗位實行“雙向選擇、競爭上崗”的原則;二是對學校綜合考評成績優秀的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選擇就業單位;三是嚴格執行教師資格制度和畢業生試用期制度;四是實行就業前公示制,堅持在農村學校任教服務制度,服務期限至少5年,并簽定《清水縣師范類畢業生基層服務合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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