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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秦安縣組織水務局、綜合執法局、興國鎮政府等相關職能部門,對南小河口南葫蘆河段28.81畝河道上的違法建筑進行了依法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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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前原貌)
近年來,興國鎮個別村民不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在南小河葫蘆河段河道灘涂地私自亂搭亂建,影響排洪安全和城市形象,縣水務局執法大隊多次要求限期拆除,當事人不予配合。為了確保行洪安全,加快重大項目順利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甘肅省河道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組織相關職能部門,積極穩妥的對侵占河道違法建筑進行了依法拆除,遏制了非法建筑的蔓延,打擊了亂搭亂建和惡意侵占的不法行為。
(天水在線編輯:李俊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