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工作創新】
深入調研建制度 抓早抓小增實效
秦安縣被確定為全市紀檢監察信訪談話創新工作試點以來,秦安縣紀委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和實踐,取得了較好的成效。
一、信訪談話的主要做法
(一)抓調研建制度
創新試點初期,縣紀委成立了信訪談話創新工作領導小組,對近年來鄉鎮紀委、部門紀委紀檢組的接訪情況進行全面了解和分析,尤其是對鄉鎮領導班子成員和基層站所負責人廉潔履行職責情況、村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和村民委員會成員廉潔履行職責情況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重點掌握,就如何做好信訪談話形成了第一手材料。在此基礎上制定了《秦安縣紀檢監察信訪談話實施辦法(試行)》,實施辦法共九條,對談話的意義、談話的情形、談話方式、談話人員、談話的要求等都做了明確的要求。建立了信訪談話閱辦制度、談話告知制度、月報告制度、整改回訪制度,被談話人廉政承諾等制度。要求鄉鎮和縣直部門紀委紀檢組對信訪談話進行月報告制,在每月的5日前,對開展的工作進行匯總上報縣紀委信訪室。從制度層面保證了基層紀檢組織對信訪件的辦理速度,加強了對基層黨員、干部的信訪監督力度。
(二)抓實施促創新
今年6月,市紀委、市監察局印發了《天水市紀檢監察信訪談話制度》后,秦安縣及時按信訪制度開展談話工作。在實行信訪談話過程中,根據反映問題性質的輕重程度不同,分別采取提醒、勸誡和批評三種方式,有針對性地進行。一是對反映領導干部思想、工作作風方面一般性問題采取談話提醒。談話人與被談話人既是談心,又是溝通。通過提醒,使被談話人切實體會到組織的關心與愛護,從而使信訪監督由約束向教育延伸;二是對舉報內容籠統、線索不具體的采取談話勸誡的方式,其重點不在于查找被反映人有沒有問題,而是通過正面勸導與誡勉,在客觀陳述問題的同時,要求被談話人從嚴要求自己,正確對待群眾監督,贏得群眾信任。由此,通過談話勸誡則使“死信”變活,信訪監督由他律向自律深化;三是對信訪初核后雖有違紀行為,但不夠紀律處分的實施談話批評,采取開門見山的方式進行,直接指出存在的問題,對被談話人進行嚴肅批評,使被談話人既能感受到組織監督的嚴格,又能體會到組織的關心,從而保持清醒的頭腦。
(三)、抓回訪增實效
秦安縣在實施信訪談話時,要求談話對象做出廉政承諾,也就是讓被反映人在規定的時間內“寫清楚”舉報涉及的主要問題外,并做出書面廉政承諾,這既是對黨員自身的一種監督,約束其所講的必須是事實,又是一種責任激勵使領導干部增強自律意識,同時也是一種證據保存,如果被反映人沒有實事求事地說明自己的問題,廉政承諾將成為處理的依據。根據在談話中涉及要整改事項,秦安縣建立了信訪談話回訪制度,對回訪的范圍、辦法、方式、要求都做明確的規定。增加信訪談話的成效,督促被談話人在規定的時間內對信訪談話的相關內容做出說明,并對談話的社會效果進行評價,以達到信訪談話的目的,使群眾反映的問題能夠真正得到落實,做到了信訪談話信件件件有著落,事事有結果。
二、信訪談話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是信訪談話提高了信訪部門的工作效率。
信訪談話本著抓早、抓小、抓苗頭的原則,把不穩定因素和矛盾全部納入工作視線,爭取早介入、早解決,最大限度地把隱患消化在萌芽階段。信訪談話堅持一個“快”字,對群眾反映的適合信訪談話解決的問題,嚴格時間劃限,分清輕重緩急,能在第一時間內解決,妥善處理,從而提高了信訪工作效率。
二是信訪談話增強了群眾監督的實效性。
紀檢監察機關信訪部門及時受理群眾的檢舉控告,及時辦結是將群眾監督快速地轉化為組織監督,使群眾監督發揮出應有的作用。信訪談話作為處理信訪件的方式之一,有利于將群眾監督快速有效地轉化為組織監督。信訪談話制度就成了實施這一轉化在制度上的有力保證。
三是信訪談話將干群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
信訪談話工作將群眾反映黨員、干部及其他行政監察對象思想、工作、生活作風方面的一般性問題、廉潔自律等方面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在小范圍內直接與被反映人見面,對被反映人有很好的警示作用。體現了組織監督與群眾監督的嚴肅性,又體現了組織上對干部的關心與愛護。通過信訪談話在一定程度上既讓被反映人及時認識到自己的不足,又避免了群眾不必要的誤解,將干群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
四是信訪談話有利于違紀問題早發現、早預防。
在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中,對大量屬于輕微違紀問題,信訪談話處理信件的方式就發揮了重要作用,讓辦案人員把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放在重要案件的辦理中。同時這部分信訪問題,用信訪談話的方法及時傳達給被反映人,從而實現了將懲戒式的事后監督變為防范式的事前、事中監督提供了一種實現的新途徑,起到了抓早抓小的作用,有效遏制了可能發生或即將發生的違紀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