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專項整治活動中,秦安縣采取落實監管責任制、落實資金計劃制,落實審計驗收制,落實公示公告制等四項措施,集中解決扶貧資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管好用好扶貧資金,切實加強扶貧資金管理,促進貧困鄉村快速發展,民生保障能力明顯提升。
落實監管責任制,嚴格扶貧項目資金管理。針對滯留閑置扶貧資金較多、部分項目實施緩慢等問題,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財政扶貧資金管理辦法》,堅決執行財政扶貧資金“專戶儲存、專帳管理、專款專用”和“縣級報帳制”,建立扶貧資金監管責任制,對全縣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全面清查梳理,制訂詳細的整改方案,分階段分步驟落實整改措施,嚴格按照扶貧規劃編制和篩選扶貧項目,并按有關規定立項,立項前必須進行論證和評估,確保“資金隨著項目走,項目根據規劃定”。
落實資金計劃制,提高扶貧項目建設質量。針對鄉鎮村組區劃調整、村干部變動、項目實施難度大等各種原因,造成項目資金沒有報賬下撥到村,部分質保金還滯留在縣財政專戶,閑置資金較多等問題,對2013年以前未完成報賬的354.41萬元項目資金,嚴格按照省、市下達的項目資金計劃,對工程類項目采取補充建設、維修等方式實施,種養類項目采取以病害防治、種子工程、母畜工程等方式實施,做到不擠占挪用項目資金。進一步規范資金審核撥付程序,認真落實扶貧資金招投標和報賬制,凡總投資在10萬元以上的工程類項目,一律按照招投標制嚴格履行招投標程序;凡財政扶貧資金安排的項目,堅決執行報賬制程序并嚴格牢把審核關,實現項目建設和資金管理檢查日常化,確保財政扶貧資金的安全高效運行。對結余的215.1萬元質保金,由縣財政部門將各類質保金一次性下撥到鄉財政托管,并及時撥付原建設單位質保金,做到托管但不長期占用。截止目前,已完成閑置項目資金報賬225.5萬元,撥付質保金138.4萬元。
落實審計驗收制,提高扶貧資金使用效益。建立和完善項目跟蹤監測、驗收制度和資金審查制度,極落實財政扶貧資金管理年度專項審計制度,對扶貧項目的建設進度、工程質量和資金使用等情況,組織審計、發改、財政、監察等有關人員對2013年和2014年的33個整村推進項目進行全程跟蹤監測,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時限,對出現嚴重問題、整改不力的鄉鎮將采取通報批評、建立“黑名單”、直接取消獎補資格、減少資金項目安排等措施予以處理。防止和杜絕扶貧資金的“跑、冒、滴、漏”現象,確保資金安全運行。
落實公示公告制,筑牢扶貧資金高壓線。全面推行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通過 “政務公開欄”、“村務公開欄”、召開村民大會等形式,及時公開公示項目名稱、扶持對象、資金來源、補助標準、資金使用情況,確保扶貧資金在“陽光”下運行。通過鄉規民約、以會代訓等形式對已實施的項目廣泛宣傳,對項目的后續管理作出安排,廣泛宣傳扶貧政策,加強扶貧資金安全使用及監管教育,明確扶貧資金用途和使用管理辦法,提高廣大群眾對加強扶貧項目后續管理重要性的認識,嚴禁截留、挪用、浪費扶貧資金現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