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縣人民法院首次啟用新模式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圓桌審判” 溫情感化失足少年
庭審現場
自古以來,為了震懾犯罪分子,法庭審案時法官都是高高在上,一臉威嚴。然而,近日秦安縣人民法院在不公開開庭審理一失足少年盜竊案時,法官、陪審員、公訴人、社會調查員、辯護人、法定代理人等圍坐在圓桌周圍審理案情,這種被稱為“圓桌審判”的庭審模式,讓旁聽者耳目一新,沒有冰冷手銬的審判現場更令被告人當場流下悔恨的淚水。據了解,這是秦安縣法院首次啟用“圓桌審判”模式審理首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庭審現場
圓桌上 失足少年失聲痛哭
失足少年斌斌(化名)今年16歲。自今年1月起,其與同伙宋某等人時分時合,先后多次在秦安縣興國鎮轄區內盜竊自行車多輛,涉案金額3600元。法庭經走訪得知,斌斌犯罪情節輕微,案發后確有悔罪表現,為幫助其重新做人,經研究決定對該案啟用“圓桌審判”模式。
庭審中,法官、陪審員、公訴人、社會調查員、辯護人、法定代理人等連同被告一起,像一家人一樣圍坐在一張圓桌周圍,全然沒有普通審判模式那種嚴肅緊張的氛圍。自始至終,審判長一直用平和的語調、懇切的話語按法定程序主持庭審。隨后,聘請的社會調查員宣讀了調查報告,從斌斌的家庭情況、成長經歷、平時表現和犯罪原因等方面進行了分析。公訴人、辯護人和法定代理人當庭用真誠、感人的話語與斌斌進行了“面對面”的溝通和幫教,語言平實感人。與此同時,被告人的父母也為自己平時對孩子疏于管教以至釀成嚴重后果感到十分后悔,表示將積極配合做好今后的幫教工作。
經合議庭合議,斌斌被判處拘役5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宣判后,未戴手銬的斌斌失聲痛哭。據了解,該案是秦安縣人民法院“圓桌審判”法庭審理的首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適用范圍
情節輕微 有悔罪表現的未成年人
10月20日,秦安縣人民法院院長白玉堂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圓桌審判”適用于18歲以下未成年人犯罪中屬初犯或偶犯且犯罪情節輕微、本人確有悔罪表現情節的失足少年。在確定是否適合“圓桌審判”案件時,法院將派人對被告犯罪的根源、生活背景、學校表現等進行深入調查,如犯罪情節嚴重,仍會采用普通審判模式。
“圓桌審判”形式彰顯了“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體現了對未成年失足少年的關愛,有利于失足少年的改造、悔過。“圓桌審判”的啟動,有利于對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蘊涵著深厚的司法人文關懷,體現了對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對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刑事審判制度有著重要的意義。
文/圖 本報記者 王蘭芳 通訊員 安高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