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肅省委關于追授崔正濤同志“全省優秀共產黨員”稱號的決定
(2010年3月2日)
崔正濤,男,漢族,平涼崆峒區人,1959年12月出生,1984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5年12月參加工作。1979年8月調入華亭縣法院工作,先后擔任法警、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林業法庭副庭長、東華法庭庭長、立案庭庭長兼工會主席等職務。2008年8月擔任華亭縣法院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審判委員會委員。長期以來,崔正濤同志忘我工作,因積勞成疾,于2009年8月25日心臟病復發,不幸去世,年僅50歲。
崔正濤同志作為一名基層法官,忠于黨、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堅持執法為民,堅持職業操守,堅持公正執法。他在法院工作的30多年間,共承辦和參與審理民商事、刑事案件2600余件;在立案庭工作的10年間,接待當事人17400多人(次),接待來信來訪1200多件(次),審查立案8103起,無一錯立或立案不準。他堅持工作創新,探索推行“訴前息訴法”,積極開展訴前調解工作,有效化解了矛盾糾紛,促進了當地社會和諧。
崔正濤同志愛崗敬業、秉公執法,心系群眾、無私奉獻,在身患重疾的15年間,以堅強的意志忘我工作,以一流的業績詮釋了人民法官為人民的高尚情操和優秀品質,以短暫而光輝的一生踐行了“把每件簡單的事做好,就是不簡單;把每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的人生誓言,以自覺行動忠實地踐行了科學發展觀,樹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贏得了各級黨組織的充分肯定和廣大人民群眾的高度評價。
崔正濤同志是新時期全省基層黨員干部的楷模,是全省共產黨員的優秀代表,是全省政法系統的學習榜樣,是全省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為激勵全省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堅定信念,振奮精神,牢記宗旨,心系群眾,奮發進取,在推動全省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中充分發揮戰斗堡壘作用、先鋒模范作用和表率帶頭作用,省委常委會研究決定,追授崔正濤同志“全省優秀共產黨員”稱號。省委號召全省各級黨組織、廣大黨員和干部向崔正濤同志學習。學習他牢記宗旨、真心為民的公仆情懷;學習他任勞任怨、甘于奉獻的高尚品格;學習他清正廉潔、公正執法的職業操守;學習他把每一件事做好的嚴謹作風,做忠實實踐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好黨員、好干部,做想干事、會干事、干成事的好黨員、好干部,永葆共產黨人的先進性,為推動甘肅經濟社會發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