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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的商業模式是能外包的盡量外包 |
(2006-4-15 17:28:50) 有位讀者讀過此文 來源:山西日報 打印本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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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與房地產雜志》 :請問潘總是在什么情況下想到采取“人力和商業管理模式的輸出”,可以談談這個想法產生的具體經過嗎?靈感從何而來?
潘石屹:SOHO中國經過十年的發展,積累了一批管理人才和管理經驗,本想給這些人才一定的舞臺,施展他們的才華和技能,但是,北京公開“招拍掛”的土地非常少,土地成了SOHO中國發展的瓶頸。開發、銷售的人才和經驗技術相對過剩了。而陽光100在過去的幾年時間,在全國十幾個城市進行開發,積累了一定的經驗和優勢,我們和陽光100的合作是雙方優勢的互補。當然,這與我和易小迪十幾年的個人關系和以往合作成功的經驗也是分不開的。
《住宅與房地產雜志》:易總說,“我認為潘總在城市商業尤其在建筑綜合體上他創造自己的模式。”請問潘總,這種模式有什么特點?有什么優點?或者說這種模式為什么吸引了您?
潘石屹:只有建筑和規劃符合這個城市的特點,這樣的建筑才能在這個城市有生命力,才能夠給這個城市帶來價值,帶來效益。
城市發展的實踐證明,單一的建筑形態,例如單純的居住區,單純的商務區,單純的商業區在未來城市發展中都是沒有生命力的,未來城市發展的模式是融合,不同建筑形態的融合,既可以提高建筑物的使用率,又可以提高使用這些建筑物的效率。我們在北京開發的現代城、建外SOHO都是這種模式成功的嘗試。現代城已經是一個比較成熟的城市綜合體,這里的房屋的空置率一直都非常低,每一平方米的面積都得到了有效的利用,這種利用是全天候24小時的。
《住宅與房地產雜志》:請問潘總,實行這種模式輸出的條件是什么?前提是什么?對項目的選擇有什么標準?
潘石屹:合作最重要的前提是雙方的優勢可以互補,離開了這個前提就談不上合作。
《住宅與房地產雜志》:在和北京陽光100置業集團有限公司合作銷售之外,有無打算和其他公司以類似的方式合作過?
潘石屹:我們跟陽光100的合作更多的是在設計、規劃、開發、銷售的經驗上互補和合作。從煙臺的陽光100開始,以后逐步地會擴大這種合作到其他城市去。
《住宅與房地產雜志》:請談談“人力和商業管理模式”的具體操作模式。請問這種“人力和商業管理模式的輸出”,對貴公司而言,是暫時性的應急之舉,還是有可能作為公司的一種長期發展模式?
潘石屹:優勢互補是合作的前提,未來的商業模式就是把開發流程不斷的標準化、精細化,能夠外包給別人的就外包給別人,與其他有不同特長的商家進行合作。這不光是我們公司選擇的人力模式,也是全世界的人力模式,例如美國,就把許多業務外包到了印度班加洛,外包到中國的大連,這種模式不光對房地產有用,對其他各個行業也都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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