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天水市麥積區分散按比例安排
殘疾人就業年審工作的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殘疾人就業條例》(國務院令第488號)《甘肅省殘疾人就業辦法》《甘肅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甘政辦發〔2020〕87號)等有關規定,現將2023年度全區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年審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年審對象:麥積區行政區域內的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經濟組織等。
二、年審時間:2023年3月16日至6月30日
三、年審地點:涉稅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經濟組織到麥積區殘聯辦理年審。(聯系電話:0938-2736319)
四、年審資料
(一)凡是已安置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按照《全國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年審要求,從甘肅政務服務網注冊本單位賬號(注冊網址:https://zwfw.gansu.gov.cn),將所有年審資料掃描后從網上進行上傳審核,系統認證審核通過后,自主打印審核認定書,再將1、6、12月工資發放表、職工花名冊、殘疾職工身份證、殘疾證、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繳納殘疾職工的社保憑證的復印件以及《甘肅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統計報表》加蓋單位公章和審核認定書報送麥積區殘聯核定安置比例。
(二)網上年審上傳資料如下:1.2022年度用人單位在職職工花名冊。2.2022年度用人單位1-12月員工工資發放表。3.殘疾職工的身份證、殘疾人證(或軍殘證)。4.殘疾職工的勞動合同。5.用人單位繳納殘疾職工的社保費憑證(包括養老、醫保、失業、工傷、生育)。
(三)沒有安置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向稅務部門提供真實準確的2022年12月份該單位工資發放表復印件、單位在職職工人數(勞務派遣工也計入職工人數)以及2022年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如果在年審期間不提供的,就按同級財政或稅務部門提供的人員信息參照統計部門的社平工資標準核定殘保金。
(四)用人單位安排殘疾職工必須為在崗人員,精神殘疾1至2級、智力殘疾1至2級不作為安置殘疾人就業認定對象。
以上資料復印件,統一使用A4復印紙,并加蓋單位公章。
五、有關事項
1.麥積區殘疾人就業服務所對于審核確認用人單位已安置殘疾職工人數和殘保金繳納金額,通過《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年審審核系統》向稅務部門實時傳遞數據,并向用人單位出具《已安置殘疾人核定通知書》。
2.逾期未辦理年審的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將按照財政或稅務部門提供的人數核定殘保金,由稅務部門依法足額征收。
3.對未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且拒繳、少繳殘保金的用人單位,依照相關規定,由稅務部門依法予以追繳,并將其失信行為記入信用記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特此通告
天水市麥積區殘疾人聯合會
2023年3月20日
(新聞來源:天水市麥積區殘疾人聯合會 轉載:李俊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