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降低噪聲污染,切實消除燃放煙花爆竹帶來 的安全隱患,保障公共安全和廣大市民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 現就天水市麥積區城市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為道北、道南、橋南、社棠、馬跑泉、花牛、社棠工業園范圍的城市區域,包括城中村。
二、在禁放的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燃放煙花爆竹(除夕、春節 (初一至初三)、元宵節除外)。
三、未經應急管理部門批準的經營戶,不得非法銷售煙花爆竹。
四、嚴禁在禁燃區域內非法儲存大量煙花爆竹。
五、嚴禁在公共汽車、出租車等公共交通工具上攜帶、運輸煙花爆竹。
六、公安機關、應急管理部門、環保部門將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打擊非法存儲、運輸、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各派出所負責轄區內煙花 爆竹的安全管理。
七、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 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處罰;對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 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予以治安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 事責任。
八、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禁放規定,并積極向公安機關舉報在禁放區域 內非法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九、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天水市公安局麥積分局 天水市麥積區應急管理局 天水市生態環境局麥積分局
2022年1月27日
(天水在線編輯:李俊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