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麥積區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積極探索實施“五步工作法”,進一步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初始提名工作,為建立主體清晰、程序科學、責任明確的干部選拔任用提名工作機制打好了基礎。
第一步,健全提名機制。制定了《麥積區干部選拔任用初始提名工作實施細則》,對初始提名的適用范圍、主體、方式、程序、人選確定、紀律監督作出了明確界定,建立了科學完善的干部初始提名制度,并通過召開會議、組織培訓、開展宣講等形式,深入宣傳干部初始提名制度規定的方式程序等,使干部選拔任用初始提名工作接受廣大干部群眾的監督。
第二步,界定提名主體。結合全區實際和不同崗位干部提名要求,分別確定了區委全委會議(常委會議、四大組織聯席會議)和基層單位干部群眾(領導干部和個人)及區委組織部為初始提名主體,明確了各自的提名范圍、提名方式、工作要求,確保了干部初始提名主體清晰、責任明確。
第三步,明確提名方式。區委全委會議(常委會議、四大組織聯席會議)提名,主要負責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及區委、區政府工作部門主要領導職位人選的提名;單位民主推薦提名,主要負責除鄉鎮黨政正職及區委、區政府工作部門主要領導以外科級領導干部人選的提名;區委組織部綜合推薦提名,主要是平級交流職位的科級領導干部人選和個別部門特殊崗位需要的領導干部人選;公開選拔綜合推薦提名,對公開選拔職位的科級領導干部,由區委組織部根據筆試、面試成績和考察情況綜合推薦提名。
第四步,嚴格提名程序。公布提名職位。在一定的范圍和時間內公布職位空缺情況、任職資格和條件、提名程序、接受提名推薦的時間界限等。明確提名原則。各提名主體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規定程序推薦提名人選。對于同一個提名擬任職位,一個提名主體推薦提名2名人選,公開選拔的推薦3名人選。對于同一提名人選,一個提名主體只能提名一個職位。嚴格審查把關。區委組織部根據推薦職位的資格條件,對各推薦提名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并書面征求區紀檢監察、檢察機關和審計、計生等部門意見。審查不合格的,取消提名人選資格。
第五步,確定提名人選。根據各提名主體的推薦情況,綜合考慮班子結構、崗位要求、工作實績、民意反映及平時表現等確定提名人選,由區委組織部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推薦、考察、醞釀,并提交區委常委會集體研究作出任免決定。嚴格遵守“六不準”的紀律,實行初始提名責任追究制度,有效地保證了初始提名工作的規范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