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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汛期以來,尤其是九月份以來,因受持續強降雨影響,天水市麥積區社棠鎮、麥積鎮、馬跑泉鎮、道北街道辦事處等鄉鎮多處發生地質災害災情及險情。麥積區政府對此高度重視,在接到報告后,迅速組織國土、水務、交通、民政等相關部門,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及時啟動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部署搶險救災工作。
一、發生的主要地質災害及其受災程度及特點
近期發生的主要地質災害包括滑坡4處,具體分布為:新陽鎮趙莊村1處,社棠鎮半山村1處(險情),麥積鎮賈河村1處(險情),馬跑泉鎮什字坪村1處(險情),崩塌2處,具體分布為:東岔鎮碼頭村1處和道北辦事處1處。
以上地質災害已造成不同程度的財產損失,大部分災害以損毀房屋、阻斷道路交通、中斷電力設施、破壞耕地為主要表現形式,并已嚴重威脅到村民生命及財產安全。受災較重的包括新陽鎮趙莊村滑坡,損毀耕地208畝,直接經濟損失234萬元,災情等級屬中型;東岔鎮碼頭村藥王廟崩塌,造成1人輕傷,毀壞小賣部1戶及山頂藥王廟,并阻斷了通往G310高速公路口的一段道路,威脅周圍10戶村民及崩塌所在山體上的3座供電鐵塔,造成東岔鎮部分區域停電,直接經濟損失20余萬元,災情等級屬小型。其余災害點雖沒發生災情,但已出現險情,如馬跑泉鎮什字坪村滑坡險情已威脅人數超過100人以上,險性等級屬大型,道北辦事處呂家村滑坡、社棠鎮半山不穩定邊坡和麥積鎮閆家溝滑坡威脅人數在10~100人之間,險性等級屬中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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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災害形成原因
近期地質災害發生較為頻繁,主要與地形地質條件、人類工程活動和降水等因素關系比較密切。其中持續較強程度降水為最主要原因。
(一)地形地質條件
地形地貌是滑坡、崩塌等地質災害形成的內部因素。相同構造、同一種地層條件下,溝谷切割越深,坡度越陡,滑坡、崩塌越是發育。除坡高和坡度外,溝谷的切割深度大、密度高、易匯水地形,也是促成滑坡發生的重要條件。
麥積區地處秦嶺地槽、隴陸地臺兩大地質構造單元的交錯地帶,區內第四系黃土、第三系礫層覆蓋廣厚,黃土中垂直節理及裂隙節理發育,具強濕陷性,遇水易崩解,產生地裂縫、落水洞等,有利于雨水滲入,致使其底部軟化易形成滑面。泥巖是黃土丘陵區分布最廣的基底,具有較強的隔水性,干燥狀態下,該巖組強度較高,致密堅硬;遇水后則呈可塑-軟塑狀,強度極劇下降,形成軟弱面或軟弱帶,使上部黃土沿泥巖頂面產生滑動,砂礫巖在河流側蝕作用強烈的地段,因其本身裂隙發育,容易在荷載作用下產生滑坡及崩塌。變質巖系及花崗巖分布區,巖石強度高,不易形成大型滑坡,但斷裂帶附近及有軟弱夾層的巖層分布區,也易形成滑坡及崩塌。
(二)人類工程活動
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一是不合理的開挖坡腳,造成坡度過陡,相對高差大,如社棠鎮半山不穩定邊坡的引發與此有關;二是農灌渠道、引水渠等,無嚴格的防滲設施,致使地表水體滲入,造成土體重量增加,強度降低,易引起了滑坡,如象九十年代初發生的鍛壓廠滑坡;三是建筑加載或不合理的回填方也易引發滑坡,如麥積鎮賈河村的閆家溝滑坡;四是陡坡耕植,破壞植被防護體系,從而引發滑坡,如新陽鎮的趙莊村滑坡。
(三)降水因素
降水與滑坡關系十分密切,幾乎所有的滑坡過程都離不開降水的作用,統計表明,降水是滑坡的最主要誘發因素,其所占比例為97%以上,降水的作用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增加邊坡的自重并軟化滑帶土,從而坡壞土體或巖體的抗剪強度;二是降雨的強度和時間,控制著滑坡的變形或復活。
9月份我區降水明顯增大,據氣象部門統計,截止9月20日,月降水量為95.3~160.5mm,比歷年偏多6成~1.2倍。其中,中旬偏多1.8~3倍,均達異常偏多值。由于降水的影響,我區很多地區土壤水分飽和、土質疏松,極易發生地質災害,已發生的災情和險情均與降水有直接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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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防治措施建議
(一)加強領導,落實防治工作責任制
麥積區政府要切實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主要領導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總責,分管領導要具體負責。嚴格貫徹執行《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甘肅省地質環境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真正作到了領導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最大限度地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各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認真做好防治工作。
(二)嚴格執行地質災害各項制度,健全完善群測群防體系,提高應急反應和生產自救能力。
各鄉鎮、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汛期值班制度》、《災情速報制度》、《險情巡查制度》等相關制度,認真開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復查;要制定每個隱患點的應急方案,明確預報預警方式、躲災避險路線和自救互救方法,并落實到具體單位和住戶,健全完善群測群防體系;要建立完善應急工作機制,保證一旦發生災情或險情,能及時有效進行判斷,迅速做好應急處置,及時開展生產自救,避免使較小災情發展擴大。
(三)落實經費,保證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需要。
各級政府要結合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實際需要,在年度財政預算中安排一定的地質災害防治專項經費,用于地質災害監測、預防、應急和治理工作。有計劃開展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危險點的治理工作,徹底消除災害隱患,對治理難度大的危險點,應采取搬遷避讓等措施。
(四)因地治宜,科學制定治理措施。
治理措施包括搬遷避讓、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和監測預警等,在選擇過程中,應遵循有計劃、有步驟、科學、經濟的原則。
1、防水措施
降水在地表匯集后,很快滲入地下,易在基巖之上形成潛水,常常使地下水位抬高,巖土體含水量增大,結構面被軟化,強度降低,引發斜坡變形與失穩。所以,邊坡防治設計應該遵循防水措施為先的原則。防水措施可以根據工程重要性綜合選用堵截措施、引水措施和疏排措施。
2、削坡措施
通過削坡、減荷措施,使斜坡高度降低,坡度減小,是防治地質災害最有效的措施之一。
3、綜合措施
針對不同類型地質災害發生的主要原因,采取綜合的地質災害防治措施。對于滑坡和不穩定斜坡,采取防滲、引水、疏排和抗滑工程等措施;對于崩塌,采取防滲、引水和疏排措施,清除危巖體;對于泥石流,采取退耕還林,修攔擋壩、排導渠、防洪堤等工程措施。對于不宜進行工程治理的隱患,應進行搬遷避讓。
(五)嚴格執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三同時”制度。
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應當在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并將評估結果作為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報告未包含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結果的,不得批準其可行性研究報告。
新辦礦山必須在采礦權出讓前進行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采礦權人必須按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結果實施地質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現有礦山必須補做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
經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或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認為可能引發地質災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危害的建設工程,應當配套建設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設計、施工和驗收應當與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驗收同時進行。配套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的,主體工程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六)加強宣傳教育,增強防災意識
要加大宣傳教育力度,通過各種形式,大力宣傳《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甘肅省地質環境保護條例》,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基本知識的宣傳普及,切實提高全社會的防災減災意識,提高人民群眾判斷、識別地質災害能力,避免出現將舊房年久失修、遇水癱塌及無危脅對象的滑坡、崩塌錯報為地質災害災情,錯誤判別地質災害類別、規模,造成群眾恐慌或貽誤救災時機的情況,確保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順利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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