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日前,麥積區對被征地農民的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作出了具體規定,解決了失地農民的就業難問題,解除了他們的后顧之憂。
據麥積區相關規定,政府在征用土地的同時,即應作出就業培訓安排,落實相應的社會保障政策,做到即征即保,全面就業。被征地農民就業工作堅持市場導向的就業機制,鼓勵征用土地的單位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置被征地農民就業,并按照安置比例,享受社保補貼;對轉為城鎮居民的被征地農民辦理《失業證》和《再就業優惠證》,落實小額擔保貸款等優惠政策,享受就業和培訓扶持,促進被征地農民實現全面就業。同時,切實做好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工作,確保其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實現老有所養,病有所醫。具有農業戶籍的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已轉為城鎮戶籍的,可參加城鎮靈活就業人員或城鎮低保人員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對符合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可享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對“農轉非”且定居在城市的被征地人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可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劉鎖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