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劉東亮 為您報道近日,天水市麥積區潘集寨中學出現了“怪”象,班委會用罰學生的錢給老師買鮮花,班主任竟默認了這種做法。
學生:學校罰款太厲害
記者連續接到來自麥積區潘集寨中學學生的投訴,說該學校罰款太厲害,不論遲到 、曠課或者其他錯誤,就罰款處理。尤其是初三一班的罰款現象最嚴重。該校地處郊區,學生都是農家子弟,基本上沒什么零花錢,只能回家要,有些學生向家里撒謊幾次后,再不好意思張口要錢了,便滋生了“其他辦法搞錢”的想法。
班主任:班干部看著處理
9月22日,初三一班的班主任馬老師在接受采訪時說,開學不久,該班的班長找他匯報說:“經班委會討論,認為現在用批評的方式管理學生作用已不大,只有通過罰款才能真正解決,班委會成員一致通過對于曠課的同學進行罰款15元的處罰。”馬老師聽完后說:“這是違反規定的事情,你們要好好處理,同時罰款的用途也要安排好,這事你們班干部看著處理吧!我不參與了。”馬老師認為這件事情與他沒關系。在罰款的用途上,班長匯報要買花送給老師,他同意了。
班長:罰款用來給老師買花
初三一班的班長講了班委會作出罰款決定的經過,稱曾經向班主任匯報過,并強調與班主任無關,罰款是班委會的決定。他說只是對曠課一天的同學罰款15元,目前只罰了三個同學,原來想把罰款當作班費,結果到教師節的時候,決定買花送給老師,并向班主任做了匯報。當記者問這位班長實行罰款后,班上的紀律是否比以前好了,是否達到了預期效果。班長肯定地回答:“效果真的很不錯!”
校長:這種錯誤行為我不知道
該中學的陳校長說:“我們學校不可能有這種事情”。隨后當面聽了馬老師和班長的陳述,立即說:“學校只有這一個班級存在這樣的問題。”同時批評馬老師,說這種罰款絕對是錯誤的,作為班主任要把握大方向,怎么能讓班干部做這樣的決定呢?要立即停止和改正,并退還罰款。
圖為潘集寨學校操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