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
蘭州市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有關工作
甘肅日報蘭州訊(新甘肅·甘肅日報記者王睿君)為切實做好蘭州市近期疫情防控工作,加強人員出行管理,有效落實省外來蘭人員管控措施,日前,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辦公室專門發出通知,從加強省外來蘭人員管控、加強社區網格化管理、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強化防控責任落實等方面,進一步加強全市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各縣區各部門要對本縣區本單位在省外的人員進行全面摸底排查,提前要求其就地過年,嚴格限制返回。對拒不執行限制出行要求的返回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置、管控。對中高風險區所在縣(市區)人員,一律實行“14+7”管控措施,即集中隔離14天(隔離期間不少于7次核酸檢測),解除集中隔離后繼續落實居家健康監測7天(其間不少于2次核酸檢測),解除集中隔離和居家健康監測前的核酸檢測要做到“雙采雙檢、人物同檢”。對中高風險區所在地市其他縣(市區)人員,一律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并居家健康監測14天(其間不少于2次核酸檢測,不具備居家健康監測條件的,采取集中隔離監測)。對低風險地市人員,一律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并居家自主健康監測7天。
通知明確,各縣區要進一步充實網格員隊伍,加強村、社區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壓實鄉鎮(街道)、村組(社區)網格化管理責任,織密兜牢管控網底。街道(鄉鎮)、社區(村組)要建立三包責任制,做好省外來蘭人員、解除隔離人員以及其他風險人員的摸底排查,靠實網格員人盯人責任,加強日常健康監測報告,落實網格化管理措施。同時,各縣區要認真總結疫情防控工作經驗,不斷完善工作機制,確保疫情防控體系始終處于激活狀態,各工作專班保持24小時應急值守,一旦發生疫情立即完成平急轉換,提級指揮、下沉作戰,混合編組、集中辦公,扁平化運行,力爭24小時內落實應急處置措施,以最快速度控制疫情。
通知指出,在強化屬地、部門、單位、個人“四方責任”的同時,各級相關部門要主動開展疫情防控工作自查,對發現的問題即知即改,以案為鑒,舉一反三,并多渠道開展科普宣傳,不斷提高全社會防控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構筑起群防群控堅固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