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蘭州10月29日電(記者梁軍)記者從蘭州市紀委監委獲悉,蘭州市七里河區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辦公室兩位工作人員,因落實防控責任不力被通報問責。10月28日,蘭州市委研究決定,責令七里河區委、區政府向市委、市政府深刻檢查,并予以通報。
據介紹,10月21日上午,祁某某負責撥打一位已確診病例的時空伴隨人員電話,在時空伴隨人員馬某沒有接聽電話的情況下,未進一步跟蹤核實。當晚,祁某某在上報核查時空伴隨人員信息時,將馬某按照居家隔離情況進行上報。
馬某在未接到管控通知的情況下,于21日至24日繼續出行,直至25日被確診為新冠肺炎感染病例后轉運至定點醫院接受治療。截至目前,馬某及其家人、鄰居共4人先后被確診為新冠肺炎患者。
10月27日,七里河區紀委監委對負直接責任的七里河區疫情聯防聯控辦公室工作人員祁某某給予政務警告處分;對負主要領導責任的區疫情聯防聯控辦公室總協調員席某某給予誡勉談話;責成區衛健局黨組向七里河區委深刻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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