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日報蘭州訊(記者侯若志)記者7月20日獲悉,近日,國務院發布《關于蘭州市城市總體規劃的批復》,原則同意《蘭州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20年)》(以下簡稱《總體規劃》)。
國務院批復指出,蘭州是西北地區重要的工業基地和綜合交通樞紐,西部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絲綢之路經濟帶的重要節點城市。《總體規劃》實施要堅持經濟、社會、人口、環境和資源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戰略,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和水平,統籌做好蘭州市城鄉規劃、建設和管理的各項工作。要不斷增強城市綜合功能,提高可持續發展能力,逐步把蘭州建設成為國家向西開放的戰略平臺,西部區域發展的重要引擎,西北地區的科學發展示范區,歷史悠久的黃河文化名城,經濟繁榮、社會和諧、設施完善、生態良好的現代化城市。
蘭州市先后制定過一、二、三版城市總體規劃。此次批復的第四版《總體規劃》,修編工作啟動于2009年。2011年3月,四版總規綱要成果通過住建部組織的專家評審,之后,四版總規經過公示、征求意見建議、修改完善等諸多環節后,于2014年7月18日,通過了住建部常務會審查。
《總體規劃》明確,到2020年,蘭州市中心城區常住人口控制在275萬人以內,城市建設用地控制在250平方公里以內。蘭州市城鄉規劃局局長杜正喜介紹,與上一版總體規劃進行比較,本次總規重點在合理調整城市性質、拓展城市規劃區范圍、加強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發展、強化城市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和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完善城市綜合交通體系等方面進行了調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