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蘭州7月11日電(記者白麗萍、聶建江)蘭州市為了緩解城市出租車成本猛增帶來行業經營效益明顯下降現狀,從8月1日起,將當地出租車起步價從每3公里7元調整為每3公里10元,其余項目價格標準不變。
據蘭州市政府介紹,蘭州市現行出租汽車運價系2000年制定,近13年未作調整。在此期間,社會平均物價水平變化很大,如成品油價格、勞動力成本等不斷上漲,加之機動車數量增加和道路通行壓力增大,行業運營成本逐步增大。在此次出租車運價標準調整中,按照定價程序和《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在依據成本監審結論和充分考慮出租車用天然氣價格上漲幅度的基礎上,報經蘭州市政府同意而確定的。
據了解,調整后的客運出租車運價標準執行范圍為:蘭州市城關區、七里河區、西固區和安寧所屬區域的出租車公司。
另外,為了治理出租車行業的各種“亂象”,蘭州市將對承擔管理主體責任的出租汽車企業建立考核淘汰機制。
目前蘭州市營運出租車的保有量有7100多輛,全行業現有的從業人員有2萬多人,出租車企業有28家。如同大部分城市一樣,蘭州市出租車行業存在著四個多發的不良行為:一是拒載,在下班或者下雨天打車時,因為路程短,有的駕駛員不愿意載客;二是繞道,尤其對一些外地乘客,個別不良駕駛員故意走遠路多賺錢;再就是強行“拼客”,還有一個是駕駛員不打計程表,“漫天”要價。
蘭州市交通運輸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對出租汽車企業實行末位淘汰考核制度,將有效確保出租車管理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
據介紹,蘭州市將對所屬車輛監管不嚴、秩序混亂的出租汽車企業,按照考核依據,堅決予以扣除經營指標,實行末位淘汰等相應的處罰。年底前,蘭州市將淘汰3家排序末位的出租客運企業。同時,對縱容和無視所屬車輛參與停運圍堵、聚集鬧事的客運企業,取締其經營資格,清退出出租客運市場。
此外,蘭州市將提高駕駛員準入“門檻”,實行駕駛員退出機制。行業管理部門對駕駛員管理的培訓、考核、準入等標準做大幅調整和修訂。同時,建立相應的駕駛員考核退出機制,對所有從業人員,特別是夜班駕駛員入庫登記、動態監管,對服務態度差、車容車況差、違章率高、投訴率高的駕駛員取消承運資格,予以堅決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