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禁”三月 喬紅霞首次開口
本報記者趕到青島,對喬紅霞進行了“另類專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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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為喬紅霞拍的照片 |
青島探訪 略施小計
記者住在喬紅霞隔壁
9月8日凌晨1時許,記者趕到了青島。
當日上午,記者乘坐輪渡到達了黃島開發區。
下午1時許,記者找到喬所在的賓館。
下午2時,記者佯裝腿疼,稱不方便上下樓,要求服務員開一間一樓的房間,工作人員面露難色,在記者的一再要求下,終于順利地拿到了105房間的鑰匙。讓記者興奮的是,喬紅霞被羈押之處就在記者的隔壁——103房間。
透過門縫 記者聯系到被羈押的喬紅霞
9月9日早晨7時許,記者隱約聽到隔壁有響動,急忙起來打開房門,剛好看見服務員的行李車停在103房間門口。
記者悄悄走了出來,只見門半開著,一名男子擋在過道中間,兩名服務員正在清掃。透過縫隙,記者隱約看到兩個女的坐在103房間里,一個大約20歲左右,而另一個臉圓圓的,30多歲的樣子,分明就是喬紅霞。這一發現不禁讓記者緊張起來,此時,該男子發現了站在門口的記者,扭過頭警惕地似乎要詢問。記者急中生智大喊一聲:“服務員!你們這里有沒有刮胡刀?”男子這才扭過頭,又走進了房間。
在與服務員交談的過程中,記者大致觀察了一下喬紅霞的房間,發現里面只有兩張空蕩蕩的大床,沒有電視,也沒有看到桌子。
此時,喬紅霞似乎也感覺到了些什么,看了幾眼站在走廊的記者,先是表現得很困惑,隨即又微微一笑,當看到記者向他點頭示意后,她悄悄用手指了指旁邊的人,又指了指窗戶。記者當即會意,她是說有人看著,讓記者通過窗戶和她聯系。
出奇不意 鞋子成了聯絡工具
當日晚9時許,記者來到103房間的窗戶下面,突然發現窗臺上多了一雙鞋。也許誰也不會想到,就是這雙貌似破舊的鞋子,成為了記者和喬紅霞溝通的惟一工具。當晚10時許,記者把一張寫有采訪內容的紙條放進了鞋內,次日早晨,喬紅霞的回復紙條出現在了鞋子里。
當日晚9時許,記者來到103房間的窗戶下面,突然發現窗臺上多了一雙鞋。也許誰也不會想到,就是這雙貌似破舊的鞋子,成為了記者和喬紅霞溝通的惟一工具。當晚10時許,記者把一張寫有采訪內容的紙條放進了鞋內,次日早晨,喬紅霞的回復紙條出現在了鞋子里。
獨家內幕
暗傳紙條 喬紅霞細說隱情
以下為記者與喬紅霞通過傳紙條采訪到的相關內容:
★★記者:喬紅霞你好,我是甘肅省《西部商報》的記者,首先祝你身體安康。我此次來青島的主要目的,是就你目前的處境和與澳柯瑪的經濟糾紛對你進行采訪,希望你能同意。目前流傳你已被取保候審,但卻仍被非法羈押,請說說你目前的處境及地點。
喬紅霞:首先感謝您于千里之外趕到此處對我進行采訪,對于你的職業道德我感到敬佩,同時叮囑您一定要注意安全,下面是我的回復。 2006年6月14日我監視居住期滿,青島公安局經偵支隊的一個薛姓警官向我宣布取保候審,我問什么時候家里人能來接我,他說讓我等著。當時,薛某對我宣布取保候審后,我簽了名,并做了我對取保意見的短暫口供,薛某給我留下了取保的書面證書。第二天,我將取保單子從窗口扔出給了家人,所以當天澳柯瑪公司配了幾十個人看住我,怕家里人來搶人。
★★記者:蘭州市民都很關注有關你及澳柯瑪案件的進展,請說說現在有關案件的進展和你的想法。
喬紅霞:6月14日宣布對我取保候審后,對我打擊太大,取保候審還繼續“押人”,我感到絕望與無奈。在監視居住期間,警方對我說希望雙方和解,并讓我寫個書面的和解材料,我說讓對方先提。
★★記者:你可能還不知道,今年8月17日,澳柯瑪相關負責人召開了案件進展通報會,稱天津司法機關將對此案進行重審,你對此有何想法,你覺得能勝訴嗎?
喬紅霞:我是從銀行貸款正經辦公司的人,這幾年來,我精神及肉體上的受到的折磨你難以想象。取保候審后,我還給青島市公安局寫了份材料,問他們不放我有什么法律依據,還有我要見律師等內容。家里人現在為了我家破人亡,欠了好多債,誰做生意會到這種地步?
★★記者:能再詳細說說你被羈押在賓館的情況嗎?如果有可能,請在回信中約個時間,想給你拍張照片。
喬紅霞:具體地點就是迎賓館。我于2005年12月14日開始被羈押在這里,他們如果發現有家里人來看我,就轉移地點。為了避免讓外面人知道,窗簾都一直拉著,有人敲門得先看看是誰再開門,如果我不聽話,他們隨時用手銬,不讓我看報,不讓看電視,他們是想讓我在精神上承受不了。明天下午三點,你要看見我站在窗口,就可以拍照,見機行事,不要帶別人,看我眼色。
★★記者:在日前進行的通報會上,澳柯瑪公司相關負責人稱你返利協議書中返利額度高達79%,他們已經鑒定出是偽造的,請問這些是否屬實?還是另有隱情?
喬紅霞:澳柯瑪與我業務往來的四年中,90%的協議都是對方先蓋章,后由雙方簽訂,大部分由我方書寫,澳柯瑪認為扣率低了就不是偽造,扣率高了就是偽造。他們所謂的鑒定說公章為真內容為假,難道我方書寫的就是假的?鑒定是青島公安局作出的,鑒定書上只說合同由誰書寫,然后鑒定結論為“偽造”。他們用鑒定書來混淆人們的視線,而且有關這份協議,還有很多佐證,如與別的合同扣率相當,且最重要的是甘肅法院認定的1200萬扣率只相當于我銷售扣率的40%,再加我公司費用7%,只是我微薄的利潤,因為甘肅高院判決中還有澳柯瑪公司替我償還的近300萬貸款及300萬貨款要退還澳柯瑪公司。
隨后的幾天時間,記者與喬紅霞通過這樣的方式逐漸熟悉起來,記者還給喬紅霞拍了照。
喬紅霞最后一封信是這樣寫的:“你好,今天看見了你,盡管沒有說話,但感覺很親切。我整天呆在這里,他們不讓看電視,不讓看報,外面發生了什么我一無所知,致使我寫給你的好多話都語無倫次,還望你幫我整理整理。”
青島警方
“軟禁”是保護人身安全
9月8日下午,記者趕到青島市公安局,宣傳處王副處長表示此案不接受采訪。9月11日,記者再次來到青島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宣傳處王副處長把記者帶進傳達室,他指了指記者的包說:“你沒錄音吧?你要知道,我這只是接待你。”
在與王副處長半個多小時的交談中,他多次向記者強調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對此案正在研究當中,所以沒辦法接受采訪。當記者問到為何要把喬紅霞羈押在賓館時,王副處長搖手說:“我不知道,我不會過問案件實質的事。”但隨后,就喬紅霞是否被非法羈押,王副處長卻說了幾個可能:第一,目前公安部、最高檢察院等國家有關部門都非常關注此案,案件沒有徹底結案,喬紅霞要保證隨叫隨到。第二,喬紅霞是獲得取保候審,但也要保證她的人身安全。當記者詢問,為何喬紅霞卻將近3個月都出不了房門,連家屬和律師都見不了時,王副處長停了停說:“要采訪你去公安部吧。”
昨日上午,記者來到澳柯瑪大廈,辦公室一位秘書稱,負責喬紅霞案件的殷總出差了,直到記者截稿時,依然沒聯系上殷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