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日報訊(記者劉旭)7月17日,記者從蘭州市公安局獲悉,城關公安分局要求全區所有娛樂場所在8月底前安裝電視監控設備和安全檢查設備。
據悉,這次在娛樂場所進出口安裝“電子眼”,包廂內不予安裝,不會侵犯他人隱私。根據《娛樂場所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城關公安分局要求全區所有娛樂場所在8月底前安裝電視監控設備和安全檢查設備。西固公安分局要求全區21家娛樂場所安裝監控設備的同時,督促娛樂場所建立工作日志和從業人員登記制度。安寧公安分局在檢查娛樂場所硬件設施時,發現12家娛樂場所存在封閉式包廂和暗鎖裝置,目前對這些娛樂場所下發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據城關警方介紹,在娛樂場所安裝的電子探頭將會在24小時不間斷睜著“眼睛”,完全達到對娛樂場所治安問題全天候監控效果。通過監控設施可以發現問題,能夠及時地調動警力進行控制。目前,市城關區所有娛樂場所安裝“電子眼”的工作已經招標完畢,前期安裝工作正在進行。按照有關要求,為了方便控制治安事態,主要在娛樂場所進出口安裝“電子眼”。因考慮到不涉及侵犯他人隱私,娛樂場所包廂內不予安裝監控設施。市內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認為,公安機關加強對娛樂場所的監管力度,是為了安全考慮。在娛樂場所進出口安裝“電子眼”,將起到監控效果和控制治安事態的良好作用,不會侵犯他人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