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高層:
將嚴肅追究蘭化公司事故責任
□本報記者 李雁爭
5月30日,中國石油集團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安全總監王宜林在蘭州火災事故現場表示,一定要徹查事故原因,嚴肅追究事故責任。
29日15時32分,蘭州石油化工公司有機廠苯胺裝置廢酸單元發生火災事故,造成現場4人死亡、9人受傷住院,其中4人傷勢較重。
事故發生后,蘭州石油化工公司立即采取了消防水圍堰等措施封堵排污口,嚴格控制苯胺和硝基苯等污染物進入雨排。消防水經圍堰全部回收至事故池中。
經甘肅省、蘭州市環保局對黃河干流監測斷面和企業排放口進行監測,污染物指標達到國家標準,未發現超標現象,未對黃河水體和飲用水源造成污染。
甘肅省環保局副局長張政民也在新聞通報會上宣布:“根據省市環保檢測人員連續12個小時的不間斷檢測后的數據顯示,蘭州石油 化工公司有機廠‘5·29’火災事故后,苯胺和硝基苯等污染物指標均達到國家排放標準,我可以負責任地重申,本次火災事故未對黃河水體和飲用水源造成污染,黃河飲水是安全的,希望廣大群眾消除恐慌。”
今年3月25日,中石油位于重慶市開縣高橋鎮的 天然氣井曾發生天然氣滲漏事故,當天曾疏散民眾1.5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