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1月11日從教育部獲悉,教育部辦公廳日前發布《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相關高校要進一步加強特殊類型招生工作規范管理。嚴禁開展特殊類型招生的高校、內設學院(系、部等)及教職工組織或參與考前輔導、應試培訓或與社會培訓機構勾連牟取不正當利益。嚴厲打擊培訓機構涉特殊類型考試招生工作違規違法行為。
通知要求嚴格考生報考資格審核,嚴格執行考評人員回避制度和“黑名單”制度,嚴格落實考生、評委、考場隨機編排的“三隨機”工作機制。加強特殊類型錄取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專業復測。
通知指出,各地各相關高校要嚴格遵守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紀律要求,加強對相關特殊類型考試招生工作的全流程監督檢查,嚴防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認真落實中學、高校、地方、國家四級信息公開制度,按相關要求及時公布有關特殊類型考試招生辦法等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未按要求公示的有關特殊類型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根據通知,各地各相關高校要根據教育部有關工作要求,結合本地本校實際,科學制定特殊類型考試工作方案,明確招生專業、考試科目、考試時間、考試地點和方式等,提前向考生和社會公布。要根據實際情況,積極采取線上考試等非現場方式,嚴格控制現場考試規模,減少人員聚集和流動。各地要積極推進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改革,創造條件擴大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覆蓋范圍。(記者王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