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教育部官方網站獲悉,教育部日前出臺《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確各地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招生辦學的規定和政策,進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要把計劃制訂、信息發布、組織宣傳、報名錄取等工作統一納入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平臺。
《通知》要求要公示具有舉辦學歷教育資質的中職學校名單,未經公示的不得招生。要清理和規范加分項目,大幅減少、嚴格控制加分項目,取消體育、藝術等學生加分項目。在中職學校招生中,嚴禁搞區域間、學校間生源封鎖和地方保護;嚴禁初中學校教師干預或代替學生填報志愿;嚴禁初中學校或教師在招生過程中向中職學校索要、收受任何名義的經費或實物;嚴禁虛假宣傳欺騙誤導學生的行為。在普通高中招生中,嚴禁公辦普通高中超計劃、違反規定跨區域、以民辦學校名義招生,依法加強民辦學校招生管理。各地要健全監督舉報電話制度,堅決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并對違反五個“嚴禁”的學校和有關責任人進行公開通報。(央視記者 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