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工職學院兩專業獲教育部財政部支持建設項目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圍繞《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的實施,以提升專業服務產業發展能力為出發點,整體提高高等職業學校辦學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提高高等職業教育服務國家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現代產業體系建設的能力,教育部、財政部決定圍繞現代農業、制造業發展重點方向、戰略性新興產業、生產和生活性服務業等重點領域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要,2011~2012年,中央財政投入專項資金,在全國獨立設置公辦高等職業學校中,支持1000個左右緊貼產業發展需求、校企深度融合、社會認可度高、就業好的專業進行重點建設,推動高等職業學校創新體制機制,加快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整體提升專業發展水平和服務能力,為國家現代產業體系建設輸送大批高端技能型專門人才。
根據《教育部 財政部關于支持高等職業學校提升專業服務產業發展能力的通知》(教職成〔2011〕11號)要求,按照“中央政策引導、省級統籌管理、學校具體實施”的原則,經過“學校申報、地方審核、中央認定”的相關程序,經專家組審驗通過,批準工職學院的旅游管理和建筑工程技術兩個專業獲得教育部財政部支持,同意啟動項目實施工作,項目建設期2年。
此項目是貫徹落實國家教育規劃綱要、服務國家“十二五”規劃實施的重要舉措,是促進高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提高高端技能型人力資源支撐能力的重要制度設計,是統籌各級各類教育經費需求、加強薄弱環節建設、提升財政投入水平的政策安排。為此,教育部財政部對項目建設提出了具體要求:各地應對該項目高度重視,省級教育行政和財政部門要聯合對項目實施工作進行統籌協調、科學管理,會同學校舉辦方,落實項目責任,實施過程控制,確保項目達到預期目標,開創高等職業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新局面。
一、請按照批準的項目建設規劃執行項目建設工作;
二、須切實落實項目建設規劃中所制定的各項支持承諾;
三、應切實履行“統籌協調、科學管理”責任,加強對立項專業建設過程的指導和管理,確保建設工作的順利推進;
四、要督促和指導學校制定資金管理辦法,確保統一規劃、單獨核算、專款專用。
教育部、財政部將按照批準執行的項目建設規劃,對項目執行情況開展年度檢查,根據績效考評情況適時調整建設經費,對考評不合格的學校終止立項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