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一)公共科目筆試
1、內容。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有關情況詳見《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報考中聯部、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商務部、文化部、對外友協、外交學會等部門日語、法語、俄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德語、朝語(韓語)等7個非通用語職位的報考人員,還將參加外語水平測試,考試大綱請在各部門網站查詢。報考中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人員,還將參加專業科目考試,考試大綱請在中國銀監會網站查詢。
2、時間地點。公共科目筆試的時間為2011年11月27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 14:00-16:30 申論
7個非通用語職位外語水平測試的時間為:
2011年11月26日下午14:00-16:00
銀監會特殊專業職位專業科目考試的時間為:
2011年11月26日下午14:00-16:00
本次考試在全國各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直轄市和個別較大城市設置考場。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報考7個非通用語職位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務必將考點選擇在北京。
3、成績查詢。公共科目筆試的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線可于2012年1月中旬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
對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職位、基層職位和特殊專業職位,在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時將予以政策傾斜。
(二)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
中央組織部干部一局(公務員管理辦公室)、國家公務員局考試錄用司將根據《招考簡章》中規定的面試人選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的人選名單,并在考錄專題網站上統一公布。除中國銀監會外,其他部門專業科目考試設置情況及相關事項也將在考錄專題網站及招錄機關網站上公布。
招考職位上通過公共科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與面試人選的比例時,招錄機關通過調劑補充人選。調劑職位及調劑相關事宜,由中組部、國家公務員局在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公布后,通過考錄專題網站面向社會統一公布。
調劑結束后,報考人員可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各招錄機關的面試公告。
面試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件(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等)原件、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或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對于在職的報考人員,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錄機關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四類人員的認定由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證明。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錄機關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報考所需的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可從考錄專題網站下載、打印。
報考民航空中警察職位且進入面試的人員,面試前進行體檢,體檢合格后,參加面試、體能測試和專業訓練。民航局按照面試、體能測試、專業訓練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在考錄專題網站公示。詳細情況可登錄中國民用航空局網站(http://www.caac.gov.cn)或考錄專題網站查詢。
四、體檢和考察
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結束后,將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占50%,
面試成績和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共占50%。
五、公示擬錄用人員名單
擬錄用人員由招錄機關按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合格的人員中綜合考慮,擇優確定,并在考錄專題網站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所在工作單位或畢業院校,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
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