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有關會議要求保持電大辦學的獨立性和穩定性
不得撤銷合并電大辦學機構
本報蘭州訊 (記者 李滿福) 記者從近日召開的全省電大工作會議上獲悉,今年以來,省政府辦公廳、省教育廳先后下發文件,要求保持電大辦學的獨立性和穩定性,不得撤銷或合并電大系統的辦學機構,以確保電大各分校和工作站的獨立性和系統辦學的完整性。
針對我省部分地區在教育資源整合過程中,將電大分校撤并或整合,改變了電大的獨立建制問題,省政府辦公廳今年年初下發關于保持甘肅電大辦學體制的通知,指出作為獨立的辦學主體,甘肅電大與所屬分校、工作站共同構成教育教學管理系統。要求各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要堅持“統籌規劃、分級辦學、分級管理”的原則,保持電大的獨立性和穩定性,保持電大的辦學功能和特色。要將電大的建設和發展納入地方高等教育和現代遠程教育發展規劃,切實解決電大改革和發展中面臨的問題。
5月22日,省教育廳下發了貫徹落實省政府通知精神的意見,其中提到:“保持電大辦學的獨立性,不得撤銷或合并電大系統的辦學機構”。同時提出電大市州分校的設置與變更,由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報省電大審核,經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廳行文批復;縣級工作站的設置與變更,由所在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省教育廳同意,由省電大行文批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