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體檢和考察
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結束后,將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據一定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折合成百分制)占50%,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共占50%。
五、公示擬錄用人員名單
擬錄用人員由招錄機關按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都合格的人員中綜合考慮,擇優確定,并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公示。
特別提示: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二○○八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