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三巡視組向敦煌瓜州肅北阿克塞反饋巡視情況
甘肅日報蘭州訊(記者呂寶林)按照省委統一部署,今年省委第二輪常規巡視中,省委第三巡視組對敦煌市、瓜州縣、阿克塞縣、肅北縣進行了巡視,并于近日向被巡視市縣反饋了巡視情況。
巡視組指出,敦煌市的主要問題是: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壓力傳導還不夠平衡,上緊下松、時緊時松的問題存在;一些單位和鄉鎮緊盯關鍵和重點的監管舉措還需務實和細化。監督機制還不夠完善,個別單位與企業聯手分享利益,個別部門領導有操控多方而產生腐敗的可能,個別單位有意肢解政府采購項目、規避采購程序的約束。工程建設領域隱患比較多。圍標、串標、暗箱操作問題存在。規劃不嚴不細,總規與詳規、前規與后規矛盾和問題較多,由此引發隨意變更設計規劃、改變建筑用途、增加建筑層高和容積率等問題都有發生。規劃審批不嚴謹、工程監管不嚴格的問題比較突出。個別部門權力過于集中,存在自彈自唱的問題。個別基層單位存在虛報冒領、挪用專項資金及私設小金庫等問題。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雙十條”規定方面,個別領導和部門的慢作為導致敦煌市整體規劃滯后,引發的矛盾和問題比較突出,這方面干部群眾反映比較多。個別系統和單位對一些重要資源的管理過于宏觀和粗放,導致群眾上訪。部分干部作風不實,擔責意識下降,執行規定僵化,真情服務不夠。個別干部參賭問題存在。執行民主集中制和選人用人方面,干部抓經濟、謀發展的整體能力還比較弱,這方面的干部培訓不夠;對干部及一些重要事項的管理及從嚴約束需要加強。
巡視組指出,瓜州縣的主要問題是: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傳導壓力存在上緊下松和不夠平衡的問題。特別是部門二級單位、個別鄉鎮和村一級還存在認識不明、重視不夠的問題,沒有形成常抓不懈的機制。部分基層紀檢干部“三轉”不到位的問題存在。個別系統的監督機制不夠健全,監管措施不夠到位,在資金使用、人員調動上存在產生腐敗的可能,群眾擔心較多。個別部門、個別鄉村財務管理不嚴格、不規范,套取專項資金、私設小金庫等問題存在。工程建設領域圍標、串標的問題存在,這方面的監管機制不健全,監督職責不明確。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雙十條”規定方面,個別領導和部門跑抓項目、爭取資金支持的力度減弱,擔責意識下降,辦事程序增多,辦事效率不高,不敢、不會作為的問題存在。婚喪嫁娶大操大辦、公車私用的情況還沒有杜絕,這方面的問責、監管存在寬軟問題。公務接待標準過高、公款旅游等問題還時有發生。會議多、會議長的問題依然存在。執行民主集中制和選人用人方面,“三重一大”事項的具體界定不夠清晰,決策劃分不夠具體。干部調動管理方面存在違背省上相關規定的問題。干部輪崗交流不夠,部分部門一把手任職時間過長。
巡視組指出,肅北縣的主要問題是: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壓力傳導存在逐級減弱的問題。一些基層領導認識上不去,一些單位對風險點排查不深入,監督責任的落實偏寬、偏軟。專項資金的管理潛存著風險。公款私存、造假冒領惠農補貼、騙取相關費用的問題存在。工程領域操作不規范,存在招投標不透明、權力過于集中的問題。個別房地產商開發的居民住宅多年不辦房證,有關部門監管不力。礦產資源的審批缺乏統籌和計劃,過松和過死的問題并存,一些國土管理所自身存在監管盲區,發生問題的幾率比較高。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雙十條”規定方面,個別單位違規發放補貼的問題存在;會議多、文件多的狀況沒有根本性改變。不作為、慢作為的反映比較突出,擔責意識下降,個別部門和單位將自己職責范圍內的“麻煩、矛盾”,以下放權力為借口轉嫁基層。個別單位管理比較亂,個別干部執行規定不嚴格,對違規違紀問題的處理普遍偏輕。礦產資源開發監管力量薄弱,監管不到位,對生態環境的破壞比較嚴重。執行民主集中制和選人用人方面,個別基層班子不團結,內耗問題比較突出;公務員調動管理工作不夠規范;領導干部在協會兼職的情況比較多,存在監管和制度上的漏洞。
巡視組指出,阿克塞縣的主要問題是: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黨風廉政建設的落實向下傳導壓力有逐層減弱和不平衡的問題。個別部門和鄉村存在認識不清、重視不夠的問題,形式化的東西過多。工程領域操作不夠規范、監管不夠嚴格的問題存在。圍標、串標、暗箱操作的反映比較多;個別開發商開發的房產質量差,長時期不辦產權證。項目的實施管理過度集中,監督制約機制不夠健全有力,存在裁判員和運動員融為一身的問題。建設領域管理混亂,個別部門亂作為,與房地產商形成共同體,出具違反法律、政策規定的文件,損害群眾利益,潛存著產生腐敗的隱患。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雙十條”規定方面,會議多、文件多的問題依然存在;個別部門、個別領導跑項目的積極性減弱,怕擔責的問題比較突出,不敢作為、不會作為的問題存在。一些干部庸、懶、散、慢,紀律松弛,公車私駕、醉駕、酒駕、酒后失聯的問題存在,對干部管理普遍偏軟、偏寬。執行民主集中制和選人用人方面,個別事項在決策中存在溝通、征求意見不夠的問題,決策程序不規范;干部輪崗交流過度和輪崗交流不夠并存;公職人員調動管理工作不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