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等8部門印發的《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有關要求,進一步規范兒童青少年近視矯正工作,加強市場監管,維護兒童青少年健康權益,根據《甘肅省醫療亂象專項整治行動(衛監1號專項行動)工作實施方案等5個實施方案的通知》(甘衛監局發[2019]12號)文件中《兒童青少年近視矯正專項整治行動(衛監2號專項行動)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近視防治指南》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天水市衛生計生委綜合監督執法局于2019年6月10日-6月14日在秦州區范圍內開展了兒童青少年近視矯正專項整治行動監督檢查工作。
此次共檢查了8家醫療機構,其中設有眼科的綜合醫院3家、眼科專科醫院2家、眼科診所3家,抽查眼視光產品、醫療器械共55件。重點檢查了醫療機構是否存在超范圍執業情況;是否設有非本院管理(出租或承包)的近視矯正場所及相關行為;醫師、主診醫師、護士資質和執業注冊等情況;使用的眼視光產品、醫療器械是否索證齊全;是否存在醫生、護士違規到非醫療機構從事眼科醫療服務活動;是否存在對外宣傳中使用“康復”“恢復”“降低度數”“近視治愈”“近視克星”等表述誤導近視兒童青少年和家長的行為;是否存在冒用中醫藥名義或者假借中醫藥理論、技術欺騙消費者,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
從檢查情況看,各醫療機構均持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核準了眼科診療科目,無出租承包眼科或近視矯正場所的情況,不存在對外宣傳中使用“康復”“恢復”“降低度數”“近視治愈”“近視克星”等表述誤導近視兒童青少年和家長的行為,眼視光產品、醫療器械索證齊全,但仍存在一定的問題,如兩家醫療機構因剛開業,存在醫務人員執業地點未及時變更到位的現象;個別醫療機構存在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開展眼科診療行為,門診日志登記不齊全,消毒記錄未及時登記等院感方面的問題。
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衛生監督員對門診日志登記不齊全、消毒記錄未及時登記等問題現場下達了《衛生監督意見書》,責令限時整改,對醫療機構存在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開展眼科診療行為進行了立案。
下一步,我局將擴大檢查范圍,開展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校園宣傳和社會宣傳教育活動,告知非法或不恰當近視矯正行為表現形式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引導兒童青少年和家長科學認知近視矯正,切實增強辨別能力和自我保護意識,自覺抵制近視矯正虛假違法廣告,提高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能力;建立信息共享、執法互助、結果互通的合作機制,對執法監督過程中發現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案件線索,將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對涉嫌犯罪的案件,將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積極配合其他部門開展違法行為的查處。
(天水在線編輯:李俊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