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永遠只有一個(鐘聲)
——關于南海仲裁案中菲方歷史證據的使用
《 人民日報 》( 2016年05月25日 03 版
2013年1月,菲律賓單方面提起《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附件七項下的強制仲裁,否定中國在南海享有的歷史性權利是其核心訴訟請求之一。
歷史性權利是中國在南海諸島及相關海域長期的歷史實踐中確立形成的航行、捕魚、行政管制等相關權利,以堅實的歷史事實做支撐,擁有確鑿可考的歷史證據。
而菲方為了達到訴訟目的,不惜編造無恥讕言,精心炮制了一系列根本經不起推敲、完全站不住腳的歷史證據。仔細分析其手段,有以下特點:
第一,自相矛盾。領土主權問題不是《公約》解釋或適用問題,菲方精心包裝其仲裁訴求,意欲造成仲裁請求與島礁主權無關的假象。但在證據的組織上,菲方卻夾帶私貨,包藏禍心,不顧中國對南海諸島最早發現、命名、長期開發利用、持續和平有效行使管轄這一完整的證據鏈條,不時強調“中國領土范圍最南界限不超過海南島”,“直到1933年才對南海島礁提出主權要求”,“中國未對南海諸島行使管轄”等。
第二,斷章取義。菲方在使用文字證據時,多次隱瞞全文意旨,只截取可支持其立場的只言片語。如其提出“1937年的中國政府文件確認西沙群島是中國領土的最南端”。菲方采用的這份1937年的國防委員會秘書處的文件,相關段落實為“今之地理學者謂中國國疆之最南端為西沙群島之特里屯島(即我中建島),然一考吾國向南發展之歷史,該海南九島似亦應屬吾國領有……”事實上,根據流傳至今的歷史文獻,我國宋代以來的地方志、明代以來的地圖,已將“石塘”“長沙”明確列入我國疆域范圍。民國時期,中國政府于1934年至1935年專門審定我國南海諸島地名,編印《中國南海各島嶼圖》,明確標繪南海諸島屬中國版圖。
第三,刻意隱瞞。在大量對中國有利的歷史證據面前,菲方選擇性失明,比如聲稱1947年以前,中國從未對南海諸島進行命名;中國在南海航行刻意避開南沙群島附近的危險區域。為此,菲方刻意隱瞞明清以來,中國漁民在南沙水域捕魚作業,已成為南沙群島主人的歷史事實,而上述事實有多個版本的《更路簿》可以證明。作為前往“南海危險區域”的航行指南,《更路簿》對前往西南沙島礁捕魚作業的航向航程做了精準描述,提到的西沙傳統地名有30多個,南沙傳統地名有70多個,一些地名被西方所采用,比如Nam Yit(漁民稱南乙,鴻庥島),Subi(漁民稱丑未,渚碧礁),Sin Cowe(漁民稱秤鉤,景宏島)。不但如此,19世紀以來的外國文獻也記錄只有中國漁民在島上生產生活的歷史事實,如1868年英國皇家海軍的《中國海指南》,1923年美國海軍海道測量署的《亞洲領航》,1940年日本前海軍中佐小倉卯之助的《暴風之島》等。
第四,以偏概全。菲方提出沒有其他國家的地圖認可中國對南海諸島擁有主權。但二戰后有大量其他國家的地圖、百科全書、報紙雜志等認同中國擁有南海諸島的主權,其中還包括曾經侵占中國南沙島礁的法國與日本。1952年由外務大臣岡崎勝男親筆推薦的《標準世界地圖集》和1956年法國出版的《拉魯斯世界與政治經濟地圖集》等都明確標注南沙群島屬于中國。甚至包括越南地圖,如1960年越南人民軍總參謀部地圖處編繪的《世界地圖》、1972年越南總理府測量和繪圖局印制的《世界地圖集》。
第五,移花接木。為了和中國爭“歷史”,菲方刻意選取將越南黃沙、長沙混淆為我國西沙、南沙,菲律賓近海海灘Panacot混淆為我國黃巖島的觀點,宣稱越南最早對西沙實施行政管轄,最早將西、南沙繪入版圖,黃巖島在18世紀上半葉已繪入菲律賓地圖。對其相關手段和過程,我國學者韓振華、李金明、李孝聰等早已進行了考證和反駁。
第六,割裂“一中”。菲方在實體庭審階段時居然聲稱“從1949年開始,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中國。因此,1949年之前中華民國政府的行為可歸于中國,而1949年之后臺灣當局的活動本質上就不再歸于中國”。菲方公然違背其在中菲建交公報中所做的“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國政府關于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立場”的莊嚴承諾,抹煞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后,中國臺灣方面的作為也屬中國,實質宣稱“一中一臺”,提出“中國于1988年才首次在南沙建立實際存在”等論點。臺灣方面1950年雖曾短暫撤離南沙太平島,但1956年因菲方挑起“克洛馬”事件意圖侵占我南沙群島部分島礁,隨即重返并一直長期駐守,并在南沙海域定期巡航,進行民事開發。
第七,以個別研究取代客觀事實。菲律賓在論證東南亞國家、西方殖民國家在公元11世紀以前和殖民時代開發、管轄南海發揮的作用時,拿不出有力證據,只能不顧客觀事實,選擇性地用個別學者的觀點,夸大這些國家的作用。但是,這無法抵消往來南海的各國航海家所做的忠實記錄,也沒法抹掉沉入南海海底的歷代中國沉船留下的痕跡。
不論菲方為其謊言披上何等華美的外衣,意圖掩蓋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在南海歷史上刻下的深刻印記,蒙騙世人,我國在南海基于歷史事實而擁有的主權和相關權益是無法抹殺的,真相永遠只有一個,正義永遠不會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