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日報金昌訊(記者 劉興元)近日,金昌市制定出臺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暫行規定,嚴禁大操大辦、奢侈浪費、借機斂財。
規定要求,全市各級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時,必須向所在單位書面報告,并按干部管理權限向同級紀檢組織申報備案,說明具體事宜、時間、地點、宴請范圍、人數等,并作出廉政承諾。嚴格限定宴請人數,婚禮宴請人數不得超過200人,葬禮應從嚴控制規模,不準化整為零、分批次、多地點設宴請客。嚴禁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大操大辦、借機斂財,不得收受與行使職權有關或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單位、個人的禮金、禮品、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除婚喪嫁娶外,不得以子女升學、喬遷履新、慶生祝壽等名目宴請親屬以外的人員。對違反規定大操大辦、借機斂財的,將依據有關紀律處分條例嚴肅查處,公開曝光。
規定明確提出,全市各級黨組織對領導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負有主體責任,對疏于監督管理,導致管轄范圍內領導干部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造成不良影響的,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追究主要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