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4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近日印發關于優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要求,完善有利于創新的評價激勵制度,開展“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問題集中清理。
通知要求,切實精簡人才“帽子”。在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的領導下,對科技領域人才計劃進行優化整合。西部地區因政策傾斜獲得人才計劃支持的科研人員,在支持周期內離開相關崗位的,取消對其相應支持。開展科技人才計劃申報查重工作,一個人只能獲得一項相同層次的人才計劃支持。科技人才計劃突出人才培養和使用導向,明確支持周期,人才計劃項目結束后不得再使用有關人才稱號。主管部門、用人單位要逐步取消入選人才計劃與薪酬待遇和職稱評定等直接掛鉤的做法。科研項目申報書中不得設置填寫人才“帽子”等稱號的欄目。不得將科研項目(基地、平臺)負責人、項目評審專家等作為榮譽稱號加以使用、宣傳。
通知提出,要開展“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問題集中清理。由科技部會同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科院、工程院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在2018年底前對項目、人才、學科、基地等科技評價活動中涉及簡單量化的做法進行清理,建立以創新質量和貢獻為導向的績效評價體系,準確評價科研成果的科學價值、技術價值、經濟價值、社會價值、文化價值。減少評價頻次,對于評價結果連續優秀的,實行一定期限免評的制度。
通知要求,加大對承擔國家關鍵領域核心技術攻關任務科研人員的薪酬激勵。對全時全職承擔任務的團隊負責人(領銜科學家/首席科學家、技術總師、型號總師、總指揮、總負責人等)以及引進的高端人才,實行一項一策、清單式管理和年薪制。單位從國家關鍵領域核心技術攻關任務項目間接費用中提取的績效支出,應向承擔任務的中青年科研骨干傾斜。完善以科技成果為紐帶的產學研深度融合機制,建立科研機構和企業等各方參與的創新聯盟,落實相關政策,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員到國有企業或民營企業兼職開展研發和成果轉化,加大高校、科研院所和國有企業科研人員科技成果轉化股權激勵力度,科研人員獲得的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計入當年本單位績效工資總量,但不受總量限制,不納入總量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