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央首次明確鄉村振興時間表 這5個新提法很重要
中新網客戶端北京12月30日電 (記者 李金磊)中央農村工作會議12月28日至29日在北京舉行。會議首次提出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振興道路,并清晰劃定了鄉村振興戰略的時間表和路線圖,此外還有“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強化鄉村振興制度性供給”等不少新提法和新表述,其釋放的信號值得關注。
首次明確鄉村振興戰略時間表
中共十九大報告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則進一步明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目標任務:到2020年,鄉村振興取得重要進展,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鄉村振興取得決定性進展,農業農村現代化基本實現;到2050年,鄉村全面振興,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全面實現。
此外,會議還要求,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一項長期的歷史性任務,要科學規劃、注重質量、從容建設,不追求速度,更不能刮風搞運動。
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所長魏后凱對中新網記者表示,這是中央首次明確鄉村振興戰略的“三步走”時間表,意義重大。
他指出,鄉村振興要規劃先行,一張藍圖干到底。“不能刮風搞運動”更是給各級領導干部套上了“緊箍咒”,打了“預防針”,警示鄉村振興要因地制宜,穩扎穩打,不能急于求成,大干快上。
資料圖:畢節市大方縣六龍鎮農村公路,帶動新農村及產業園發展。 張祥兵 攝
首次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振興道路
會議提出,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振興道路,讓農業成為有奔頭的產業,讓農民成為有吸引力的職業,讓農村成為安居樂業的美麗家園。
會議強調,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振興道路,一是必須重塑城鄉關系,走城鄉融合發展之路。二是必須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走共同富裕之路。三是必須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走質量興農之路。四是必須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走鄉村綠色發展之路。五是必須傳承發展提升農耕文明,走鄉村文化興盛之路。六是必須創新鄉村治理體系,走鄉村善治之路。七是必須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走中國特色減貧之路。
“實現鄉村振興要走什么道路?就是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振興道路。”魏后凱認為,這是會議最大的亮點之一。
他分析稱,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振興道路歸納總結了七個方面,這是一個重大的理論創新,七個方面內涵豐富、重點突出,跟脫貧攻堅有機銜接起來,可謂是未來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具體路線圖,很有創新性。
資料圖:村民載歌載舞。潘沁文 攝
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
會議強調,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堅持工業農業一起抓、堅持城市農村一起抓,把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的要求落到實處,在干部配備上優先考慮,在要素配置上優先滿足,在公共財政投入上優先保障,在公共服務上優先安排。
魏后凱表示,人財物等方面的“四個優先”,有助于確保“農業農村優先發展”落到實處。
此外,會議提出,要建立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責任制,實行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黨政一把手是第一責任人,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
魏后凱對此評價稱,這是實現鄉村振興的體制上的保障,讓“一把手”重視并親自抓,這抓住了關鍵少數,符合國情和現實,也是有力推動鄉村振興的制度優勢。
資料圖:貴陽市花溪區高坡鄉云頂旅游公路。 燕春 攝
強化鄉村振興制度性供給
會議強調,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必須大力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強化鄉村振興制度性供給。要以完善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為重點,激活主體、激活要素、激活市場,著力增強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
在專家看來,“強化鄉村振興制度性供給”這一提法較為新穎。前不久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也提出“清除阻礙要素下鄉各種障礙”,目前現狀是農村資源流向城市沒問題,但城市資源難以流向農村,障礙非常大。鄉村之所以落后,主要就是因為城市資源“下不去”,所以要增加制度性供給,讓資源能流動到鄉村。
中新網記者注意到,會議部署了一系列制度性供給的措施,包括銜接落實好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的政策;完善農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政策;破除一切束縛農民手腳的不合理限制和歧視;全面建立職業農民制度;鼓勵引導工商資本參與農村振興,鼓勵社會各界人士投身鄉村建設;公共財政更大力度向“三農”傾斜,等等。
人民日報的評論指出,鄉村振興是黨和國家的大戰略,不真刀真槍地干,不真金白銀地投,是喊不出來的,是干不出名堂的。要深化農村改革,通過“擴面”、“提速”和“集成”,強化鄉村振興制度供給,讓農村資源要素活化起來,讓廣大農民積極性和創造性迸發出來,讓全社會支農助農興農力量匯聚起來。
資料圖:12月8日,山西省扶貧辦公室發文稱開展貧困村提升“冬季行動”。 楊杰英 攝
嚴肅查處侵犯農民利益的“微腐敗”
會議提出,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深化村民自治實踐,嚴肅查處侵犯農民利益的“微腐敗”,建設平安鄉村,確保鄉村社會充滿活力、和諧有序。
魏后凱指出,所謂“微腐敗”,其實就是在農民身邊的“蒼蠅式”腐敗,這種腐敗直接侵犯農民利益,也容易造成“小官巨貪”,危害很大,所以要嚴肅查處。
有專家表示,越往基層,權力生態中的“熟人社會”特征越明顯,由于人情因素、利益因素、親情因素的干擾,可能出現對于權力的監管失效的現象,因此要加強權力監管力度,強化權力制衡。
比如,成立村民監事會等監督機構,重大決策過程必須由監事會討論決定,不能讓“村官”成了“村霸”;加強基層紀檢、審計等監管力度,加大對監督機構自身的問責力度,不能讓基層反腐力量失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