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訊(記者 李潔 謝璐) 今天上午,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清明節放假通知,自4月2日至4日調休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記者從市交管部門了解到,假期三天以及4月1日,市民可“享受”連續4天不限行。
按照市政府的安排,4月2日(星期日)至4日(星期二)放假調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市政府要求,節假日期間,各單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記者從市交管部門了解到,本市4月2日至4日將對本市機動車和非本市進京載客汽車交通管理措施進行調整,其中,本市機動車不受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非本市進京載客汽車不受7時至9時、17時至20時禁止在五環路(含)以內道路行駛和9時至17時按車牌尾號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同時,雖然4月1日要調休上班,但由于是周六,也不采取限行措施。因此今年清明假期期間,市民可“享受”連續4天不限行。
此外,按照交通部相關規定,清明節屬于四個免費通行的重要節假日之一, 因此放假期間高速公路將對小客車(7座及7座以下)實施免費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