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8日從廣東省紀委獲悉,日前,經省委同意,省紀委對省委第六巡視組原組長劉志偉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劉志偉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收受禮品、禮金,侵占非本人經管的公私財物,搞權色、錢色交易;違反工作紀律,插手和干預市場經濟活動、司法活動和執紀執法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要、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劉志偉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念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劉志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